《琉璃玫瑰狮(无H)》 1.沈燕太可悲了,真的 直到母亲快死了,沉凌秋才知道,原来她的父亲还健在。 不但健在,还活得十分风光,偶尔能上财经频道露脸的那种。 获知这个消息,沉凌秋第一个念头不是“太好了我亲爹居然这么有钱”,而是沉燕太可悲了,真的。 从她记事起,沉燕就是一个温和到软弱的女人。乡上农闲过后的妇人们无所事事,总爱探究“燕妮肚里的孩子究竟是谁的?”这个在她们之间经久不衰的话题。有说是被村里老鳏夫强迫的,有说是去镇上赶集跟学海书店里皮肤白白的店员看对眼生的,还有说是和林远峰司机勾搭……所有当年曾被林远峰邀请去县里最好的酒店做客的沉家沟人都对那辆气派的豪车记忆犹新,它穿越数千公里的风沙来到这座偏僻的西南小城,却依旧不惹尘埃、锃光瓦亮,像个聚光灯似的,吸引着林家寨和沉家沟全体客人的目光。那辆车上的男人,老板林远峰相貌堂堂自不必说,连司机都是那么周正体面,朝他们一笑,在场起码一半的大姑娘小媳妇心脏都不禁扑通乱跳起来…… 想到这里,就有农妇不无嫉妒地摇头否认:“不会是那司机,司机怎么看得上她?……” 同伴停下剥玉米的手,笑嘻嘻反问:“看不上她,看得上你啊?你不怕被你家沉大听见,把你揍得3天3夜下不来床?” 农妇啐她一口,道:“总之不可能是司机!燕妮有什么好的?那脸白的、人瘦的跟痨病鬼似的,风轻轻一刮就能滚三里地!长得那么一般,除了那老鳏夫和书店里的娘娘腔,谁还看得上?” 出于共有的嫉妒心,在场女人无不点头附和。其实沉燕是方圆几个村的男人公认的漂亮,黑黑的头发,雪白的皮肤,红红的嘴唇,细到一掌可握的腰,和虽然瘦依旧鼓囊囊的胸脯……男人们远远看见沉燕,就跟狗见了骨头,哈喇子恨不得能淌一里地。 这就是沉燕成为十里八乡女人头号公敌的首要原因。 想起自家男人曾在梦中喊过沉燕,又一个农妇尖酸开口:“真不要脸,成天妖里妖气的,勾完这个勾那个,还没结婚就被搞大了肚子,真替她坟包里的爹妈寒心……” 沉燕是沉家爹妈收养的,严格来说不算沉家沟人,这也是她不受待见的第二重原因。 农妇话音刚落,沉燕挺着大肚子,背着一篓猪草从田埂颤巍巍晃过来了。她才刚拒绝了一个异性殷勤的主动帮助,又马上听见同村女人对她的不实指控,心中难受。 可她不是舌战群儒的诸葛亮,只是一个念到初中、无法完整表达心中所思所想的无知村姑。她能做的,只有缩着肩、低着头,努力装作没有听到,面上毫无异色地自她们身边经过。 这样的场景,后来还上演过无数遍,只不过背景换成了农忙的田间地头,洗衣的河边,赶集喧嚷的街头,烟雾缭绕的麻将馆…… 只她不再是一个行动不便的大肚婆,而是动作轻灵地怀抱着一个女婴,然后那个女婴渐渐能竖着站在她怀中,圆乎乎的脑袋好奇地枕着她的肩,大眼睛滴溜溜好奇地张望这个世界,瞳仁里蕴着一汪浅金色。 紧接着,女婴能自己爬上妈妈的背、能走能跑、能叽叽喳喳地说话了。 村人眼看着这个起初跟小狗一般大的父不详的女婴,出落成一个洋娃娃似的漂亮小女孩,感到神奇和惊异。 女孩被她爱好琼瑶剧的妈妈沉燕取名沉凌秋。小凌秋有着一头炸开的自来卷,因为小孩子特有的细软,而显得毛茸茸的。她时常漫山遍野地疯跑,活像一头精力旺盛的小狮子。她的皮肤不很白,浅浅的蜂蜜一样的颜色,却和她猫科动物一样有些泛金的眸子相得益彰。 美好的春日,扛着锄头的村民从山坡经过,会听见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循声一看,是沉燕的女儿正抱着一只小奶狗在柔软的草地上打滚呢,小奶狗舔着她的脸,痒得她咯咯直乐,衣服滚得一塌糊涂,眉梢睫毛,甚至沾了碎草,被染上淡绿的草汁…… 可真野! 的确,沉凌秋哪哪都不太像妈妈沉燕,包括那蛮横火爆的性格。 有一次,长舌妇又当着母女俩的面嚼起那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陈年舌根。沉凌秋当时4岁半,听不太懂“风骚”、“勾搭”之类的话,但她有天生敏锐的情绪感知力,能从那些脸膛黝黑、长得奇形怪状的女人脸上,读出轻蔑和轻蔑背后的浓浓嫉恨。 这令她愤怒。 她立刻挣开沉燕的手,大喊一声,像头鼻子往外嘿咻喷气的小牛犊,一头撞上那农妇的髋骨。农妇毫无防备,“嗷”一声惨叫,扑通仰倒。沉凌秋顾不得脑门疼痛,仿佛一头初学捕猎的小狮子,敏捷地弹跳到农妇的身上,亮出一口白森森的小尖牙,一口咬住对方柔软的腹部,任对方如何挣扎,周围人如何拉扯劝阻,她就是不放,死死地咬住…… 直到沉燕用息事宁人、祈求的目光看着她,她才住了口,从农妇身上爬起来,稚嫩的声音气势如虹:“你们以后要是再骂我妈妈,我见一次咬一次!咬死你们!” 天哪,沉燕养出个土匪女儿!莫不是她亲爹是个黑社会吧?伴随着被咬农妇瘫坐在地拍腿嚎啕的哭声,众人有些战战兢兢地猜测。 她们奔走相告,一传十十传百,从此乡里关于沉燕母女俩的闲话少了许多,至少当着沉凌秋的面,没人敢说了…… * 从四岁半起,沉凌秋逐渐对三种表情最为熟悉,一是女人的轻视和嫉妒,二是男人的贪婪和觊觎,三是沉燕的脆弱和善感。 起初,凭着孩子对母亲本能的孺慕之情,她是这种脆弱善感的保护者,如同她在沉燕受欺负时一次次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 但时间一久,她就有点烦躁和不平衡了,尤其是当她上了学,看到别的妈妈会在孩子受委屈时,跟头强大的母兽一样护卫在孩子身侧,仪态全无,据理力争时。 她们和人掐架的样子实在不好看,五官狰狞,张牙舞爪,唾沫横飞,一点也不符合对女性温顺柔美的传统审美,但沉凌秋每每扒着阳台栏杆和教室窗户看着,都觉得她们好像一头威风凛凛的母狮子,毛发飘扬着美丽的弧度,天空的清风卷着流动的白云,为她们演奏一曲激昂的战歌…… 不像沉燕,她随时都是漂漂亮亮的柔弱样子,每次给她开家长会,她都是最引人注目的妈妈。不止其他同学的爸爸,就连班主任吴老师都忍不住视线频频飘向她…… 可,她太柔弱了,不,是软弱。这种软弱,无差别展示给任何人,挑衅的女人、调戏的男人或是故意调皮捣蛋试图惹她生气的女儿…… 只有一种情况,就是男的想霸王硬上弓的时候,她就会爆发出无与伦比的力量,拿出与对方同归于尽的架势,直到把男人吓住了、吓萎了,灰溜溜逃离现场时,她才气喘吁吁地扔下砖头或镰刀……然后她就会在沉凌秋眼睁睁的注视下,伏倒在床,抖着肩膀哭起来,声音极尽哀怨…… 她在怨谁?沉凌秋不懂,是在怨她早死的爸?留她母女二人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她胡乱猜测着,心想,可人死如灯灭,事已至此,活得开心一点更重要,不是吗?把自己搞得和琼瑶苦情戏女主角一样,至于吗? * 沉凌秋的直觉很强大,在沉燕的幻想中,她的人生就是一出经典的琼瑶戏,而她就是那个惨遭抛弃、却依然坚强忠贞的女主角。 在她还是二八少女的时候,和邻村林家寨的小伙林远峰有过一段时间的幽会。林远峰是附近十里八乡有名的棒小伙,体格结实,长相坚毅,富有男子气概。情窦初开的年纪,少男少女干柴烈火,在月黑风高的玉米地里、在背阴无人的山坡上、在储藏粮食的窑洞中……许多地方,都留下过他们情不自禁的热烈回忆。 后来,十九岁的少年告别初恋情人,决定出去闯荡,并约定一年后回来娶她。 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三年四年过去了……她带着满腔自我感动的爱意,苦苦等待着,期盼着总有一天,那抹熟悉的英朗身影会出现在村头,流着愧疚又心疼的泪水,揽她入怀,情深义重地说对不起,我来晚了。 在漫长的等待中,父母相继离世,媒人来来去去,乡亲的目光逐渐异样…… 九年后,林远峰衣锦还乡,在县城丰悦酒楼大宴乡里,她收到邀请,混在兴奋的村人之中,忐忑、困惑又满怀期待地与昔日情人重逢。 他和以前完全不同了。 以前他再精神,也不过是个农村小伙,天天挂在嘴边的,不是地里杂草该除了,就是田间菜籽该割了……哪像现在,人高马大、衣冠楚楚,表情偶尔表演热情,但更多是客套疏离的,从嘴里吐出文绉绉的词,让乡亲想凑近和他说笑两句都不敢…… 沉燕一生的勇气都集中在那晚了。她想他既然装作不认识她,为何又要邀请她呢?可见他还是想见她的,那缺席的十年是有难言之隐的。 她在司机诧异的目光中上了后座,然后满怀心酸地等待着…… 见到林远峰,她忍不住哭泣,哀声倾诉着她十年如一日的等待和思念。林远峰如她料想的那样,露出了感动又愧疚的表情,他让司机把车开到了宾馆…… 临行前,林远峰嘱咐她别忘吃药,过段时间他就会来接她。 她毕竟已经26岁了,不再像17岁那么天真。她隐约料到,这次的过段时间,也和上次的“一年后”一样,意味着遥遥无期。 她不禁黯然神伤,沉燕啊沉燕,为何你的爱情如此坎坷?为何命运要给予你如此多的苦难?! 但她又心存一丝侥幸,怀念着过去的一幕幕,认为他心怀苦衷,所以暂时不能带她走。无妨,她要坚强地生下两人爱情的结晶,然后终有一天,他开着这辆豪车去村里接她和孩子,然后苦尽甘来、白头偕老…… 为了一个幻想的、琼瑶戏般虽然过程跌宕但最终皆大欢喜的结局,沉燕没有吃药,如愿怀孕,然后毅然生下了沉凌秋。 诚然,她是爱沉凌秋的,因为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农村妇女对孩子源自本能的母爱,更因为她一厢情愿地认为,沉凌秋是她与林远峰凄美爱情的见证,是她对爱人无私奉献、勇敢坚贞的美好象征。 因此,她才像一个不容玷污的圣女,激烈反抗着那些试图侵犯她的男人。她想,她要像爱情剧女主角一样坚定捍卫着贞洁,等着男主角拯救她于苦难之中。 除此之外,她什么苦都不怕,什么亏都能吃。 这个女儿很不像她,像谁呢?大概像她爸爸吧,一样的敢说敢干,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 沉燕觉得快撑不下去时,就会慈爱又不乏辛酸地注视女儿,眼神流露爱怜和期待…… * 老实讲,沉凌秋经常被沉燕那种含义丰富的眼神搞得一头雾水,甚至有点毛骨悚然。 她已经13周岁了,在读初二,月经也来了两年半。因为发育得好,又长得漂亮,学校不乏追求者,尤其是那个叫严涛的初三小流氓,比她大2岁半,跟她表白过无数次又被拒绝过无数次,依然我行我素,经常笑嘻嘻带领一帮跟班,在班级门口或者回家路上堵她,搞得她烦不胜烦。 遍地开花的异性好感,让本就早熟的她开始思考爱情。 她想,爱情肯定要朝夕相处培养出的两情相悦,严涛那种单方面的骚扰不是爱情,沉燕那种对亡夫念念不忘、难以自拔、自我感动的忠贞也不是爱情。 她觉得严涛可笑,沉燕可怜。 这种可怜的评价,在沉燕肺癌晚期、缠绵病榻时,她得知自己的生父尚在人世、还活得风光无限之时,变成了可耻与可悲。 * 为供女儿去县城初中读书,沉燕在县城租了个40平的小房子,又在一家加工板材的工厂找了份运输板材的工作。 这份工作不复杂,就是负责把切割好的板材用叉车运到下一个车间进行打磨抛光上漆,并不费力,女人也能干。但小地方的工厂,排风系统近乎摆设,工人作业环境不达标,金属切割木板扬起漫天粉尘,刺鼻的油漆味,让身体柔弱、戴着自备棉布口罩的沉燕连连呛咳。 只过了一年,沉凌秋初一暑假,晚上和她妈躺在一张床上,就经常被她压抑的低咳吵醒。她劝沉燕去医院开点药,怕花钱的她随意去药店买了点止咳灵…… 又过了一年,胸闷气喘的症状加剧,她终于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是尘肺,喊她换个工作。 沉燕不愿意,心想咳就咳吧,又死不了人,她已经习惯这份工作了,沉凌秋还要读书呢,母女俩还要吃饭呢…… 一年半后,沉凌秋上高一,沉燕被诊断肺癌中期,癌细胞已扩散。她用工厂的赔偿款在家里和医院吊了半年气,终于还是在县人民医院的病床上,撒手人寰。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季,沉凌秋开学就念高二了。外面四处被滚烫的烈日烧得红彤彤一片,她昔日美丽的身体却枯瘦得像一截在寒风中风干的尸体,皮肤苍白得像一片雪花,薄薄的,仿佛一触即碎。 沉燕临死前一周,她似有预感,终于告诉女儿她的身世,然后拨通了林远峰留给她的电话。 那是一串座机号码,多年来,她反复按捺,反复咀嚼,已经谙熟于心。 电话通了,她颤抖着嘴唇,鼻翼扇动,既有即将听到心上人声音的激动喜悦,又有被弃若敝履的缠绵怨恨。 是的,25年的漫长时光,她终于愿意承认,自己早已被抛弃。 然而,在听到话筒那头的声音后,所有的复杂情感瞬间消失,凝成一片茫然的空白。 * 接电话的不是林远峰,是庄奕辰。 电话铃响的前半分钟,庄奕辰正坐在他林叔家客厅的沙发里,一边聚精会神地看运动杂志,一边耐心等待林家姐弟打扮一新,然后他领着二人去参加他爸庄士杰的生日宴会。 想象雁初气质优雅、身姿亭亭地从旋转楼梯拾级而下,身后跟着哈巴狗一样调皮捣蛋的璟钰,他的嘴角不禁挂上一抹温柔笑意。 这是一个长相英俊、气质温润的男孩,浓密乌黑的头发被打理得一丝不苟,一身剪裁精良的高定西装,衬得他初具男人雏形的身体挺拔非常,搭配那抹干净温柔的笑意,足以令任何怀春少女失声尖叫。 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断了他投入的阅读。作为客人,他本不欲搭理,但那电话锲而不舍地想着,让他简直没办法好好欣赏他最爱的瑞士滑雪运动员飞越无垠雪原的英姿,他也担心对方有生意上的急事找林叔,要是一味讲究礼貌,耽误正事,反而不好…… 正犹豫着,楼上璟钰一声大喊:“奕辰哥,帮我们接下电话嘛!你又不是别人。” 他想也是,果断接起。 清朗的少年音彬彬有礼、不紧不慢地询问:“你好,这里是林宅,请问你找谁?” 2.铁定要当耙耳朵咯 “我……我找林远峰。” 那头的声音来自一个女人,虚弱地发着飘,又打着颤,像是某种濒临绝境的动物发出哀哀嘶鸣。 未等他作出反应,那头又立刻重复了一遍:“我找林远峰!”这次,虚弱的声音少了颤抖,多了坚定,还有一股莫可名状的恨意,沿着电话线,传到庄奕辰耳中,令他脑中警铃大作。 他敏锐地察觉到,这个女人不一般,她可能和林叔有那种关系。 偶尔会听到父母闲聊时,父亲庄士杰对林叔的评价:“林远峰这个人,底层摸爬滚打混出来的,有狼性,有血性,敢闯敢干,只一点,女人这方面……太荒唐……” 母亲钱凯雯有些疑惑:“早年他不这样吧?” “谁知道呢。” 父亲的声音里满是不赞同。 他想,人无完人,林叔对莫姨不忠,但他对一双儿女很好,而且是个成功的企业家。 私生活不检点,大概是许多有钱男人的通病,林远峰完美的形象裂了一道缝,但在庄奕辰心中依旧高大。 然而,接完这通电话后,庄奕辰再度审视林叔,就发现他脑子有点不清楚。 女人顾不得他不是林远峰,在那头语无伦次地控诉:“你……你害了我一辈子!我现在就要……就要死了……你还不肯回来……最后见我一面吗?你……你知不知道,我们的女儿……多漂亮,多懂事……” 隐约的猜测得到印证,庄奕辰心中掀起滔天巨浪。 林雁初姐弟俩快快乐乐地下楼了,雁初见他还拿着话筒,随口笑问:“是谁啊?” 心思如电转,他镇定朝那头道:“抱歉,林叔暂时不在。放心,我会转告他,最迟明天中午,给您答复。” 他放下电话,神色如常:“是找林叔的,生意上的事。” 林雁初对外是名媛淑女,气质高雅,举止文静,但对着青梅竹马的庄奕辰,总不自觉流露几分少女娇态。 她嘴唇微撅,抱怨道:“爸爸也真是的,生意上的事,干嘛留家里的座机啊……” 庄奕辰轻轻握住她的手,安抚一笑,心中默默做了决定。 * 直到被散发着汗臭的人群裹挟着下了火车,庄奕辰也没弄明白,自己究竟为何要瞒着林叔和家里,甩开林家姐弟,借口独自旅游,来到这个位于北方的偏僻小县城。 他想,或许是因为无意间撞破了林叔的丑事,令他短期内无法直视林叔,更想不出适当的措辞对着当事人林叔揭他的短; 或许是因为几分少年意气的英雄情节,他从小被林家姐弟瞻仰着长大,认为自己有责任在他们平静的生活即将遭遇冲击时,将危机掐灭在萌芽之时; 又或许,锦衣玉食长大的少爷,没有经受过一点雨雪风霜,乍一听闻那遥远的北方地带,居然有一个比他和雁初小不了多少的女孩子,在那样一个风雨飘摇、穷困潦倒的家中成长起来,没有父亲坚实的臂弯,只有哀愁脆弱的母亲和无尽的流言蜚语……他实在忍不住好奇,想看看那究竟会是怎样一个女孩,跟他和雁初会有怎样的不同…… 但现在,他有点后悔了,后悔他的自作聪明和自作主张。 方才绿皮火车上烟味、汗味和泡面的味道混合发酵的气味仿佛还萦绕在鼻尖,他忍住想吐的冲动,昂贵的意大利手工真皮凉鞋踩在这块……他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土地上。 有钱小孩对于贫穷的认知是匮乏的,庄奕辰从未想象过,他在电视上见过的,上世纪50年代的城市风貌,此刻居然活生生在他眼前铺陈开来。 电线纠结缠绕着自头顶穿过,毫无规划的道路,走半天见不到一只垃圾桶;马路窄的要命,电线杆上贴满“无痛人流”、“b超查男女”之类的小广告;沿街的小商店挨挨挤挤,混杂一处,一个光着膀子的胖男人,站在卤菜店门口,朝马路呸地吐了口浓痰,从敞开的下水道口涌上刺鼻的臭味…… 庄奕辰忍住掩鼻的冲动,屏息快速走过。 几个在小超市屋檐下摆摊卖菜的乡下老人招呼庄奕辰买菜,他想摇头,结果看看对方愁云惨淡、沟壑纵横的脸,又看看对方篮子里的枇杷和青李,犹豫了下,点头道:“请给我称一点。” 老人瞬间欢喜,给这一看就很老实的城里小孩装了满满两大袋枇杷和李子,要不是塑料袋不够大,他恨不得抓起篮子往里倒,然后秤杆压得低低的。 同行羡慕又鄙视地看着…… 一个出租车司机咬着烟,问他去哪,他一手坠着一大袋水果,麻烦司机帮他开一下后备箱。将水果放进后备箱后,他拉开后座车门,两个座椅上的垫子凹下去一个洞,脏得跟抹布一样…… 他嘴唇微张,然后轻轻吐出一口气,坐进去,阖上车门,说:“麻烦送我去人民医院,谢谢。” * 医院里,他终于见到病床上精神萎靡、病容消瘦的沉燕。 她鼻上插着管,手背扎着针,单薄得像一缕随时可能消散在阳光中的雾气。 她的真人没有电话里的歇斯底里,也许是劲儿过了,也许是已经提不起精神,她重现温柔本色。 对着这个据说是林远峰派来的少年,她虚弱地微笑,让他随便坐。 他将枇杷和李子放在床头,沉燕看了一眼,语气低柔道:“秋秋……和她爸爸一样,喜欢吃枇杷。” 于是庄奕辰知道了,林叔的私生女小名叫秋秋。 见她如此,他联想到面色红润建康的母亲和莫阿姨,心中莫名升起几分怜悯和愧疚。 “……沉阿姨,林叔忙,有点走不开,他叫我先来看看你和……秋秋,然后等他忙完就过来。” 沉燕那双神采日益黯淡的杏眼,骤然泛起喜悦的涟漪,亮得刺眼,庄奕辰不禁愧疚地移开目光。 他犹豫着问:“……那……秋秋呢?”此行,他主要是来见林叔这个女儿的。 沉燕告诉他,秋秋今早坐客车回乡下了,因为她突然想吃腊肉蒸饭,里面加了莴笋叶和胡萝卜丁,只有农村大铁锅才能做出那种喷香的味道。 “别看我们秋秋脾气不好,又淘气,其实……是个很善良孝顺的女孩子……” 沉燕表情无限柔和。 * 庄奕辰直接打车,1个多小时后,抵达沉家沟的村头,村委会的二层办公小楼映入眼帘,两个坐在门口嗑瓜子的中年妇女得知这枚俊俏少年是来找燕妮的女儿,彼此交换了一个有些暧昧的眼神,令庄奕辰颇感不适。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歪竹子生不出好笋……” “唉,你还是积点德吧,人家现在躺医院都快死了,多可怜啊。” “可怜什么?我看这就是她到处卖骚的报应!” 女人咯咯直笑,突然她粗乱的浓眉一皱,笑声戛然而止,呸呸几口,瓜子的碎渣伴着口水就吐在距离庄奕辰三步远的地上,少年不动声色后退一步,然后又一步。 “妈的,吃到个发霉的瓜子,看着外面是好的呀。其实人呐,有时候也和瓜子一样,表面看着漂漂亮亮,其实里面早就发霉发烂了……帅哥你找燕妮闺女啊,我跟你说,她就住在……” 庄奕辰也不管听没听明白,立刻拔腿走人,女人咯咯的笑声在背后嘹亮炸开:“我说小帅哥,那臭丫头凶得狠,你要是和她耍朋友,铁定要当耙耳朵咯!” 3.臭丫头,将来没有男人要! 村路弯弯绕绕,田埂纵横交错,最后在一位放牛老伯的指引下,庄奕辰爬上一道小土坡,又绕过一丛竹子,见到了正背对他,蹲在地上喂狗的女孩。 女孩有一头浓密异常的头发,乌黑,自来卷,用皮筋高高地绑成发髻,堆成很大的一坨,发质有些粗糙,莫名让他联想到某种生命力顽强的藤蔓植物。她穿着一件明黄色的碎花无袖衬衫,一只纤细紧实的手臂正抚摸着狗头。 庄奕辰是没见过,他要是见过农村赶集,就会知道这种无袖凉衫,在地摊上通常卖30块2件,还能还价到25,上至80岁老太太,下至3岁小囡囡,老少咸宜,夏天穿就两个字,凉快。 只听女孩嘴中念念有词,语气有点怅然:“大黄,你说他会不会来接我啊?他要是接我走,我以后就不能再喂你了,那你怎么办啊,我的小可怜。你说他会让我带你一起吗……” 大黄不答,埋头吭哧吭哧地吃着。 庄奕辰闻言,因疲惫赶路和在村头被无聊妇女取笑的恼怒而产生的冷漠坚硬稍有退却,想到自己此行的目的,突然就有点难以启齿,感觉自己仿佛是电视剧里的反派。 不过,该说的迟早要说,不如快刀斩乱麻,自己也想赶紧离开这个短短半天就颠覆他认知的地方。 * 日头大盛,蝉鸣正燥,庄奕辰掏出手帕擦着额角的汗水,不确定地朝那背影问了声:“请问……是秋秋吗?” 对方顺狗毛的动作一顿,扭头先看向他的腿,然后缓缓抬头,小小一张桃心脸就这么仰着,下巴尖尖,唇形饱满,眉形整齐,弧度微杨,下面是一对琥珀色的瞳仁,眼形圆钝,眼角却收得锐利,像猫。 她慢慢直起身子,动作也像猫科动物一样轻盈,又透着一股小心翼翼的戒备。 据沉燕说,她15周岁零3个月,比林雁初还小8个月。但她明显比林雁初高,脸更小,四肢修长却并不纤弱,皮肉紧实地贴着骨骼。 女孩的眼神在他的脸上停留片刻,明黄色的无袖衬衫因为久蹲有些皱,中间一排透明的塑料衣扣歪向身侧,棉质短裤下两条不甚白皙的长腿,被蚊子叮了几个形状不规则的大包。 庄奕辰不动声色地皱眉,他有点强迫症,很想把她歪歪扭扭的衬衫扯正,再让她换上一条长裤,遮住那几个令他难受的非正圆红点。 他想,这女孩子活得也太糙了,简直……不像个女孩。 他听见她问自己,声音不免好奇,但更多是警惕。 “你是谁?” 他想,表情和眼神也不像个女孩,像只预感到前方有陷阱的敏锐的小动物。 他想到刚才听到的几句自言自语,不禁暗暗叹气,她的预感是对的。 * 沉凌秋只在偶像剧里见过的少年如今就站在她面前,白衣黑裤,面容白皙英俊。唯二破坏美感的,是他额角不断滑落的汗水,以及手上和他本人十分不搭的大红塑料袋,里面装着大半兜枇杷和李子。 她问他是谁,心中揣测着对方的来意,其实无需多猜,必然和她那个叫林远峰的生父有关。 “我叫庄奕辰,请问我能进去坐会吗?”他看上去很热。 沉凌秋摇头,心说我还不确定你是敌是友,为什么要请你进去坐? 对方又把枇杷递给她,她不接,原本警惕的脸罩上一层淡淡的冷漠。 她想,是什么让这个形貌高贵的男孩子,对她姿态如此低下,她不记得被他得罪过。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了,对方即将得罪她。 “不要叫我秋秋,我和你不熟——有话请直说。”突然想到之前对大黄的自言自语有可能被这人听去,沉凌秋顿时狠狠拧眉,目露凶光。 庄奕辰想到村口大妈对她“凶得很”的评价,暗中点了点头。 大黄吃完饭,摇着尾巴晃到一边的树荫下躲凉,吐着舌头,兴致勃勃看着这对峙中的少年少女。 碰面短短几个字的交谈,已经让庄奕辰确定林叔这个女儿跟他和林雁初的不同。 言行粗鲁自不必说,最关键是眼神中仿佛无时不刻的警惕戒备和冷漠愤怒,复杂得让人捉摸不透,比之雁初清透黑眸中的柔软单纯,她那双猫科动物一样机警闪烁的棕眸让他警铃大作,想要敬而远之。 他绝不能让这样一个眼神复杂、心思不纯的女孩闯入莫姨母子三人的生活,她一定会伤害到他们。 想到这里,他有些歉然的心微微冷硬,表情也因为对方的骤然发难变得有些不客气。 “你妈妈那边,我骗她说是林叔叫我来的,其实不是。我来是想跟你说,我会给你一笔钱,够你完成高中和大学的学业,请你不要让林叔现在的妻子和儿女知道你的存在。” 庄奕辰说完,刻意观察了下,发现对方好像没有发怒的征兆,便将枇杷轻轻放在柴火堆上,等她问他,准备给多少。 女孩眨了眨眼,戒备和冷漠没了,猫一样的大眼睛,闪烁着好奇的光芒:“你说不是他派你来的,那他知道我妈给他打了电话,知道我的存在吗?” 庄奕辰摇头。 沉凌秋笑了下,露出一颗尖尖的小虎牙,颊边露出一枚小涡,三分甜美,七分狡黠。 “也就是说……你根本没转告他?从你接我妈那通电话起,你一直都在撒谎?” 庄奕辰不受她表情蛊惑,听出语气中的尖刻讥嘲,点头,缓声道:“我是自作主张了,但是,我是为了林叔一家好,我相信林叔知道了也不会怪我,因为……” “因为”后面要接的话有点残忍,他看着眼前面孔小小的女孩子,尽管眉眼不驯,但她比雁初还小8个月呢,一颗小绅士的心终究软了软。 谁知女孩拍了拍手掌,一边拍一边帮他补完未尽之语:“因为他很明显是不在乎我妈的,否则不会糟蹋了就扔,十几年也不回来看她一眼;即使知道我这个私生女的存在,很明显他也是不会在乎的,毕竟他现在家庭美满、儿女双全。我说的对不对?” 沉凌秋的表情和话语因过于尖锐而显得挑衅,庄奕辰盯着她的眼,浓眉一皱,抿紧嘴唇。 “好吧,其实我也不在乎林远峰是不是会接我走。你刚才说会给我钱——多少钱呢?”她重又兴味盎然。 庄奕辰没接触过这样的女孩,直呼长辈大名,变脸比翻书还快,谈起钱来眸中精光大盛,一副藏不住的市侩劲儿。 他撇开视线,轻声回答:“50万。” “啊?多少?” 庄奕辰看不见她什么表情,但听语气,她好像觉得这个数字在搞笑。 他不禁皱眉,正视她,声音冷然:“你马上高二,我认为50万这个数字,无论在哪个城市,都足够你衣食无忧,读到大学毕业。” 她耸肩嘻嘻一笑:“可我觉得不够呀。” 庄奕辰按住不快:“……那你要多少?” 沉凌秋垂下浓睫,似是认真思索,终于,她郑重其事地狮子大开口:“5000万。” 向来温润沉静的庄奕辰有些破功,额角青筋暴跳,他颇有些恶狠狠地开口:“你这是在漫天要价!” 她恬不知耻地点头:“嗯,是啊,你给不给?” 少年的回答只有两个字:“做梦!” 沉凌秋闻言,眼神骤然锋利,眉毛一杨,那股藏不住的桀骜不逊终于现出原形。 “你为林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这么巴巴地跑过来,亏我还以为你愿意为他们花多少钱呢!看你打扮也不像穷的,结果连5000万都不愿出!说的那么义正辞严的,其实林家人在你心里不过就值50万。爱当守护骑士不是病,爱当守护骑士还那么抠门,才是无药可救!” 她的桀骜不驯,她的伶牙俐齿,她的固执偏激,让庄奕辰觉得她才是无药可救的那个。 他竭力稳住情绪,顾不得绅士体面,反唇相讥:“你难道不为沉燕感到羞耻吗?我莫姨还怀着孕,她就和林叔……然后生下了你。你根本就是一个耻辱的象征,居然还敢这么大言不惭?” 沉凌秋眸中光芒更炽,她说:“休想给我道德审判!我什么都没做,你以为我想这样被生下来吗?我根本没有错!错的是林远峰,是他诱骗了我妈!我妈才是受害者!你这么言之凿凿地直呼她沉燕,我问你,你在医院也这么喊她吗?如果是,那你可真没教养;如果不是,那你可真是虚伪!” 庄奕辰再也无法忍受,他无法忍受这里的酷热和糟糕的环境,无法忍受那些别有意味的眼神,更无法忍受对面外形少女但张牙舞爪的小怪物,转身就走。 刚走出2米远,背后砸来半袋水果。 他捂着头,后背传来一阵清凉,大概是衬衫染上了果汁,转身对始作俑者怒目而视。 对方头也不回地进了屋。 他从小没受过这样的气,又想起大妈对她的评价:“臭丫头,凶得很……” 他首次在心里对一个女孩破口大骂:“臭丫头,凶神恶煞的,将来没有男人要!” 4.那一刻,她为这样的自己感到羞耻 下午,沉凌秋做好腊肉蒸饭给沉燕送去,沉燕问她见到爸爸派来的男孩没?她见蒸饭只少了一点,皱眉点点头。 “他跟你说什么了?说你爸什么时候接你没?” 顿时脑海浮现一张自以为是的清高嘴脸,她暗中翻了个白眼,嘴中胡乱应道:“大概等他忙完吧……” 因为讨厌的庄奕辰,又加上自己来回两趟,大热天生火做饭,结果折腾半天,沉燕却吃得不多,她表情便带出了点不耐烦。 沉燕见状,情绪顿时有些低落:“你……是不是怪妈妈瞒着你?” 又来了,自从她得知真相,沉燕已经问过她这个问题起码一百遍了。 每次她都要耐着性子,安慰自己生性脆弱的母亲:“没有没有,这又不是你的错,你也是有苦衷的……” 才不是,她说谎。 她就是有点怪沉燕。不是怪她才告诉自己真相,而是怪她那么……愚蠢。 她,为什么要怀着那么可笑的自我牺牲的心态,去爱一个人渣? 爱人渣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生下他的孩子?妄想有朝一日,他能因为孩子感激涕零、回心转意? 脑子秀逗了吧? 她很不想用这样的词形容母亲,但她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这些年来,她都看在眼里。 沉燕她就是一个脑子秀逗的女人! 可看着骨瘦如柴、气息虚弱的她,沉凌秋又无法将心里话宣之于口。 她很难过,内心笼罩着一层悲伤恐惧的阴影。 床上的女人,她曾经保护过,也埋怨过、嫌弃过、恨铁不成钢过,可她是她的亲生母亲,用一双柔弱的手,将她抚养长大。 现在她就要死了。 她懦弱无能、耽于幻想,但在生命的烛火即将熄灭之时,她爆发出此生最大的能量和勇气,一通电话,想要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辜负过她的男人。男人没来,来了一个口出狂言的小瘪犊子,还直呼其名,可见是有多看不起她…… 沉凌秋讽刺庄奕辰虚伪,但其实心底深处,她比谁都清楚,这人说得没错,她的出生是不体面的,她的母亲并非全然无辜,只因愚蠢和无知也是一种罪过…… 是她将话柄递到别人的口中,怨不得别人瞧不起她。 沉凌秋想,她有一个属性未明、但是渣男无疑的父亲,有一个她无法打心眼里敬佩、可又对她情深意切的母亲,如果可以选择,她才不要做林远峰和沉燕的孩子。 矛盾复杂的情感在心中拉锯,她回忆着中午庄奕辰义正辞严的表情和话语,有点想哭。 但她憋住了。 她想,现在还不到哭的时候呢,她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没做。 * 她拿走沉燕枕边的诺基亚,到黑网吧开了一个机子,点开搜索引擎,输入“亦峰集团林远峰”,海量词条映入眼帘。 她直接点进亦峰集团公司网站,首页是亦峰的介绍。 亦峰靠林远峰办装修公司起家,经历20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集房地产投资、施工建设、规划设计、咨询顾问于一体的大型集团公司,在职员工超7500名,在多个城市设立项目部,年纳税额领先海城其他企业…… 沉凌秋点进招聘页,拨通人事的电话。她也不懂能不能靠这个找到林远峰,她想,都是一个公司的,总不能不知道老板的电话吧。就算不知道,问问不就知道了? 电话通了。 “你好。”语气有点傲慢,似乎等着求职者自报家门,毕竟她们亦峰可不是一般的公司。 “你好,我找林远峰。” “哈?找谁?”人事以为自己听错了。 “林、远、峰。”沉凌秋缓慢地重复一遍。 人事听着对面明显是个小女孩的声音,却敢直呼大老板的名字,一时间脑中闪过几种猜测。 “你找林董,打人事做什么?你没他电话吗?” “没有。” “呵呵,小丫头,你又没林董电话,又敢直呼其名,你究竟是谁?”人事有点兴奋,她想茶歇时间又有八卦讲了。 谁知那小丫头却没被她牵着鼻子走,只听她有些不耐道:“你现在、立刻把电话转给林远峰,或者能找到他的人!否则,我就去举报林远峰,到时候他名誉扫地,第一个查到的就是你!” 人事不八卦了,她承认被那丫头震住了,犹豫片刻,把电话转到总经办刘秘书处。 这次,刘秘书没那么容易被恐吓,她语气严肃:“小姑娘,你如果不说你是谁,我没法帮你通知林董。” 沉凌秋见她油盐不进,又不愿暴露底牌,索性沉燕上身:“告诉他!我是他小三,现在怀孕了,我要问他打算怎么办!” 刘秘一听,心想这可非同小可,这么年轻的小三,听着还是个未成年,林董这次算是玩脱了。她一刻不敢耽误,叫那头稍等片刻,拨通林董内线,没敢挑明,只说问题很严重,林董便让接进来。 终于,沉凌秋和她亲生父亲林远峰迎来人生第一句对话。 “你到底是谁?”那头声音强势冷漠。 声音就在耳畔,和新闻里、网页上的人像合二为一,让沉凌秋对素未谋面的父亲有了更加鲜明的印象。 沉凌秋告诉自己别怕!对方只是一个渣男而已! 但心底有一个极微弱的声音小小声地反驳她——林远峰也许是一个渣男,但他万一是个好父亲呢?他只是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已,如果他知道了…… 就是这一句微弱的反驳让她维持着冷静。 她用冷静的声音朝林远峰扔出重磅炸弹。 “林董,我是你女儿,我叫沉凌秋,今年15周岁3个月零八天,我妈叫沉燕。现在她得了肺癌,躺在医院,快死了。如果你想和她说话,1小时后,请打这个号码;如果你不想和她说话,那么请你抽空来看看她,和我演个戏,装作要接我走,让她走得安心点。然后给我点钱,让我完成学业,之后我保证,绝不打扰你和你的家庭。” 沉凌秋一口气说完,心跳如雷,屏息以待。 良久,那头终于开口,语气依旧淡漠,只不再强势。 她想,是因为害怕吗?还是羞愧?亦或懊恼?没有答案。 只听他说:“1小时后,我再打来。” 沉凌秋察觉到自己可耻地松了口气,电话那头是一个有儿有女有家室的男人,她却为对方似对沉燕残存两分旧情感到庆幸。 那一刻,她为这样的自己感到羞耻。 她想,如果这时庄奕辰提出50万,她肯定没有勇气叫板5000万了。 5她没有妈妈了 沉燕死前的最后5天,眸中绽放别样光彩,头两天,还只是因为泪水的浸润,最后三天,完全是重获新生的喜悦。林远峰也不知在那头说了什么,沉凌秋感觉她妈好像变成了热恋中的少女。 不管林远峰是不是骗她,她是不是真的相信,起码在沉凌秋看来,生命的最后三天,她妈的笑容比过去三年加起来都多。 她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性忽略一个问题,林远峰为何不来见她最后一面,因为忙吗?什么事,能大过生死? 沉燕弥留之际,只有沉凌秋守在窗前。她已经只有进气没有出气,语不成调,声音近乎于无。 她想抬手摸一摸女儿的脸,力气不够,便触了触她的手:“秋……秋,你……爸爸……会来……接你,这次……他……不会……骗我……” 沉凌秋反握住母亲瘦的皮包骨的手,泪水从眼眶中源源不断地滑落。 她喊了一声妈妈,她知道这是她最后一次喊她了。 然后沉燕就像一只生命走到尽头的爱情鸟,唇角带着一丝虚幻的笑意,永远阖上了她那双常带湿润的眼眸。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宛若吃饭呼吸一样毫无负担地喊着“妈妈”,并不以为是幸福。沉凌秋也曾是其中的一员,但从这一刻起,她被剥离这个行列。 因为她没有妈妈了。 * 当初,那些乡亲背地里说着母女俩的闲话,绘声绘色,唱戏一样。 如今,沉燕没了,他们又惋惜起来,只因为中国那句老话,死者为大。 是这些乡亲自告奋勇帮沉凌秋这个半大孩子办起沉燕的身后事,乡下人,没那么多讲究,请客一天,停灵三日,便将人葬在了凌秋从未谋面的外公外婆身边。 有一个曾说沉燕风骚说得很凶的女人,现在脸上万般怜悯,仿佛她是沉燕生前的挚友。 她比沉凌秋还矮半个头,有心想摸摸少女毛茸茸的脑袋,摸不到,便柔情无限地拍了拍她的肩,哀叹:“可怜的孩子,从此没了妈,该怎么办?” 他们还不知道很快会有人来接她。 沉凌秋低着头,并不躲避对方的触碰,心中没什么情绪,痛恨,鄙夷,不屑,感激……什么都没有,唯余一片麻木。 一周后,她缓过劲来,开始整理行李。 她握着沉燕的诺基亚,犹豫要不要给林远峰打个电话,想了想,没打,心想距离开学还有15天,再迟开学前一天总会来接她吧? 没打的后果就是,林远峰派来接她的司机站在她家院里的时候,她还没收拾好行李。 那司机是个年轻小伙,见她冬天的衣服也往箱子里塞,制止:“你还怕林家没衣服给你穿?我建议你,什么都别带,带个人去就行!”小伙说话时没什么表情,也听不出特别的善意。 沉凌秋想了想,便只带了几身单薄的夏装。 司机小伙不小心瞥到几眼,差点笑出声:“这衣服……你去那边……” 他艰难搜索着不伤人的词汇:“也……穿不出去啊……” 她盯他一眼,他不说话了,看她自顾自放好夏装,然后又在屋里转了一圈,眼睁睁看她从类似仓库的屋里搬出两袋土特产一样的东西。 他顿时头大如斗,赶紧制止。 “我说……”他犹豫着称呼,不知该叫她什么,反正不能叫小姐。 “叫我沉凌秋就好。” “沉凌秋,真的不用带这些,林家的菜单,都有专门的营养师搭配!你拿这些,不是……为难营养师吗?” 沉凌秋看着他,缓缓道:“我自己吃,不行吗?” 见她像要发怒的样子,司机小伙意识到这不是个好相与的,也就不再多嘴,冷眼旁观,随她折腾,到时候出了丑,可别怪他没提醒她。 折腾俩小时,沉凌秋几缕自来卷的刘海被汗水粘在额头。她锁好门窗,背着书包,拖着行李箱,对小伙说:“走吧。” 虽然不情愿,但司机小伙还没有无良到让人女孩大包小包,自己两手空空。 他接过拉杆箱,沉凌秋说谢谢,问他名字。 “叫我谢小山。” “哦,谢小山。是林……董叫你来接我的?” “算是吧。但严格来说……”谢小山突然看她一眼,继续道:“是夫人派我来的。” “夫人?”沉凌秋惊异于21世纪还有如此……守旧的称呼。 “林董的老婆,林宅的女主人。我呢,是林宅一个小小的生活司机。” 林宅,夫人,司机前面还要加一个生活的前缀……沉凌秋觉得,她好像即将进入一个颠覆她想象的世界。 她难免有点好奇和忐忑,问:“林宅,长什么样?那位夫人,又是什么样?” “林宅很大很贵很豪华,举个例子,随便一副窗帘都比你们村最好的楼房值钱。” 沉凌秋不信,极富质疑精神地追问:“我们这最值钱的房子是村支书家,去年新盖的,花了35万不止。林家一副窗帘就值35万?” “有的还不止呢。” 沉凌秋皱眉,有点不想说话了。 * 谢小山临时租的雪铁龙停在村口,又是那俩村委妇女,这次两人没嗑瓜子,一人拿一截甘蔗嚼巴。 见沉凌秋整装待发的模样,她们急忙高声打听:“秋秋,走啦?去哪呢?” 沉凌秋微微一笑,沉燕死了,她要走了,过往的仇怨好像也随着那场全村倾巢出动的丧事一笔勾销了。 她点头:“我要走了。”没有回答第二个问题。 俩妇女呆呆目送银色小车绝尘而去,半晌,一个问另一个:“沉燕闺女不会真是司机的孩子吧?” 另一个答:“你二百五啊?这司机那么年轻,怎么可能?” “也许是司机的弟弟呢?不一样长得挺俊?” “……你这么一说,还真有有点像。” “司机真是情深义重啊……” “是啊……” 两个中年女花痴陷入遐想。 * 途径小镇,沉凌秋让谢小山停一下。 谢小山表现得有点不耐烦:“又怎么了?我还要还车,接着赶飞机,时间很紧!” 沉凌秋看得出他对她态度不是很友好,心中莫名,她有不小心说错话得罪他吗? 她也不憋着,干脆问:“你干嘛对我这么不耐烦?我有哪里说错做错吗?” 听她这样问,谢小山反而不好说什么,靠边停车,请她自便,同时提醒她,尽快。 沉凌秋有个很要好的朋友,叫吴晓华。她们初高中都是同班同学,她家就在路口往里50米处,开了家早餐店。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数,她便没跟她说,此刻她想和她道个别。 正值午后,早餐店门庭冷落,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正在店外的水泥空地上嗷嗷地滑着旱冰,那是晓华的弟弟,而晓华本人正坐在店内的塑料板凳上写暑假作业,墙扇摇头摆脑地晃着。 见到凌秋,晓华很是惊喜,眼神又透着几分担忧:“秋秋,你来了!快过来坐……”善解人意的女孩没忍心问她好些没有,母亲没了,一时半会,怎么可能好得了。 凌秋牵起好友的手,说:“晓华,我要走了。” 晓华吓了一跳,随即皱眉不解:“走?去哪里?” 她不知道她还有个有钱父亲,不知道她是一个私生女,这件事,她谁都没告诉。 于是她只说:“去我一个亲戚家,在海城。” “哇塞,海城?那可是很发达的一线城市!” 晓华神往,随即不舍:“那你……还回来吗?” 沉凌秋摇头:“我不知道。” 她想起谢小山说的尽快,当机立断道:“晓华,我没有时间了,等我到了那里,我们再慢慢聊。你现在记一下我的号码,那是我妈以前用的,还有这个座机号,如果我妈的号打不通,就打这个座机。” 晓华飞快在暑假生活上记下两串号码,又在送凌秋去路口的时候记起什么,拉住她急声道:“严涛!你还没跟他道别呢!” “为什么要跟他道别?” “拜托,他从初二就开始追你,那么那么喜欢!多少女生暗恋他啊,他到现在都一个没答应,那么痴情,我都替他辛酸!万一……你不回来了呢?好歹让人家看你最后一眼吧!” “什么最后一眼?说的这么不吉利。不要,我赶时间,除非你让他3秒之内到达这里。” 沉凌秋说完,就毫不犹豫地走了,上车前朝晓华挥一挥手。 晓华表情无奈极了。 6.这片土地贫穷落后 车子启动。 沉凌秋坐在车上想,为什么晓华非要她见严涛一面。如果她没有记错,自己应该不止一次对晓华表达过对严涛的厌恶。 没错,是厌恶。 在她心目中,严涛就是个流氓、混混,自以为开着辆二手摩托,后面跟着一群头发五颜六色的小跟班,牛逼哄哄的,其实将来一辈子没出息!还有他那些自以为帅气深情的表白,只让她觉得无比油腻。可每次她表现得越是嗤之以鼻,他就越是起劲,把人惹得破口大骂后,他又会说,偏喜欢你这副骂人的泼妇样,真带劲。于是她不理他,他就会又做一些无谓的蠢事吸引她的注意,引爆她的怒火,无限循环。 其实不止严涛,除了晓华,这片土地上几乎所有人事物都让她心生厌恶。 这片土地贫穷落后。一处处村落矗立的农房毫无美感可言,像一块块附着在黄土沟壑中的烂疮。最繁华的县城,也像是蒙了一层灰,行人灰头土脸,建筑也灰头土脸。他们引以为豪的县城一中,教学楼和办公楼都破破烂烂,塑胶跑道过度磨损,好几处都能看到底下裸露的地基,学校却拿不出经费维修…… 这片土地上的人愚昧无知,又兼愚蠢恶毒。她在乡里的指指点点中长大,在那些生活穷极无聊、思想麻木的人看来,一个女人的不幸好像只是茶余饭后供他们取乐的谈资。以严涛为代表的同龄人,他们名为学生,却酷爱拿无知当个性,把抽烟当成熟,男的欺凌弱小以彰显强大,女的争风吃醋以证明女性魅力……他们根本没有学习的概念,肆无忌惮将青春挥霍在一些自以为很拉风很牛逼的事上,酗酒、游戏、骂人、群架……浑然不觉地把自己的人生葬送在一场造作的表演中。还有那些工厂老板,宁愿花钱包养俗艳的三奶四奶,也不愿意多花哪怕一毛钱在工人身上,沉燕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们抱着侥幸心理,直到出事要赔钱了才后悔不迭,但不是惋惜一条人命,而是惋惜自己的钱包……等风波平息,继续和女人忘我调情,把工人的安危置于脑后…… 对于这所有的一切,沉凌秋都有一种无言的愤怒。她不知具体该冲谁发火,因为火力覆盖的面积实在太广,所以她干脆把所有人连着这片土地一起恨上了。 谢小山的车拐上高速路,再往前5公里,就是一道桥,桥下是一条黄河支流,是县城约定俗成的分界线。开过那道桥,沉凌秋便要彻底离开故乡了。 她以为自己那么讨厌这里,心中不会有不舍。然而她看着后视镜,奔腾不息的水流看不见了,桥也逐渐隐没在视野中,她心中还是泛起了淡淡的不舍。 这不舍,并非出于对故乡的美好回忆,而是出于对前路未知的淡淡迷茫,迷茫生出无措,无措迫使她对厌恶但熟悉的地方生出一丝留恋之情。 沉凌秋,这位天不怕地不怕的村中小狮子,县城一中傲慢清高的学霸校花,知晓自己的尴尬身份后,即将面对态度并不明朗的父亲、那座据说跟宫殿一样豪华的大宅以及宅中夫人和她的一对儿女……她有点怂了。 只是她不会表现出来。 此时的沉凌秋还不知道,在那座闪闪发光的遥远城市,素来骄傲的她将会在无人的角落流下许多痛苦的泪水,她将会经历一场卑微无望的令她心碎的暗恋,她将出卖自己的信仰、违反自己的原则、打碎自己的自尊,以换取一点微不足道的接纳和友好。 然而事实证明,一切努力只是徒劳挣扎,将她推向更可笑可悲的境地…… 倘若她有先知之能,倘若时光能够倒流,回到故事的最初,那个王子一样的陌生少年对她说:“我会给你一笔钱,请你不要让林叔现在的妻子和儿女知道你的存在。” 她会嫣然一笑,说一声“好“。 * 下了飞机,谢小山从停车场开走林宅的车,一辆价值300万的宾利。机场位于城郊,宾利穿越郊区荒芜,穿越城市繁华,然后驶入一片幽静清凉之地。入口处有制服笔挺的人把守,核对过谢小山的身份,宾利才被放行。 鸟鸣山涧,清泉淙淙,这里分明是山,可却处处透着人工精雕细琢的痕迹。曾有一双睿智的眼,把堪称海城明珠的玉泉山单独规划,然后无数颗聪明的头脑、无数双巧夺天工的手,历时六年,共同造就了这一海城当之无愧的顶级富人区。十一座小型宫殿般的独立建筑群在绿树掩映中若隐若现,它们的外观由大理石砌筑,雕刻着细细的纹路,整体呈白色,在阳光下闪烁着微光,仿佛神女在这人间乐园精心放置的十一颗闪耀的明珠。 沉凌秋坐在副驾驶,看见宽阔道路边矗立着笔直的太阳能路灯,柱身洁净,灯罩是黑色镂空铁艺,透着不可言说的精致优雅。路灯之外是参天入云的青松,蓊郁苍翠,从中不时传来几声清脆的鸣叫,偶然可以看见一只拖着大尾巴的松鼠在枝头一闪而过,沉凌秋甚至看见了一只似鹿非鹿的动物在松林边缘慢悠悠地嚼着草…… 科技,艺术,自然风光,舒适宜居——只有金钱,才能使这几个此消彼长、相互对立的词在同一片土地和谐共处。 见沉凌秋盯着吃草的动物瞧,谢小山懒洋洋解释:“那个叫赤麂,不算野生的,是这些有钱人专门从饲养场运来放养的,有时候兴致一来,就捉了放血吃肉。其实这整座山,起码有一半活物都写了私人的名字,可以免费看,但不能轻易染指,否则就是侵犯私人财物……” 沉凌秋却没心思再听后面的话,她全副心神都凝在那句“放血吃肉”上。在她印象里,所有鹿科动物的眼神都含了一汪水似的,透着单纯懵懂,看人时,仿佛带着莫名的信任。它们原本被圈养在屠宰场,刚一出生便只能看见铁笼和头顶四四方方的蓝天,最终躲不过手起刀落的命运。然而某天,一部分幸运儿,它们年轻、矫健、漂亮,被选中放归这片山林。它们先是难以置信,胆战心惊生活了几天,终于敢确认,自己拥抱自由,重获新生!它们被巨大的狂喜震晕,放任自己的灵魂在这辽阔青山中自由驰骋,跑累了就停下来悠然觅食。然后,在它们毫无防备之时,华丽宫殿中一个漫不经心的声音说:“最近这些菜都吃腻了,麂子呢?挺肥了吧……” 它们和圈养的同伴一样,最终都难逃一死。唯一的区别是,它们曾误以为自己拥抱了自由。比之同伴早已接受命运,麻木等待那利落痛快的一刀,它们在死前奔跑逃窜、惊慌失措,经历漫长的挣扎和绝望的痛苦后,才阖上那双蒙着泪意的眼。 比之圈养,这温情脉脉的放养更像是一场无声进行的残忍虐杀。 再看那些外观雪白璀璨的建筑,仿佛弥漫着淡淡血意。 她皱了皱眉,莫名感觉谢小山要把自己带进一间迟缓运行的屠宰场。 7.你眼前这个叫花子名叫沈凌秋 沉凌秋由于赤麂对这里先入为主生了反感,所以当她抵达林家位于半山腰的庄园,没有半点心思为庄园之宽敞奢华惊叹,或为自己打扮粗陋而感自卑,她直接带着行李步入主楼的正门。 客厅面积直逼她初中校园的操场,在客厅中央,她看见了一对姿势亲密的少年男女,他们正头挨着头,合看一本厚厚的书。 女生头戴一枚细细的水晶发箍,长发如黑色丝绸般在肩头闪耀。她肌肤白皙,身穿一袭方领居家连衣裙,隔得老远也能感到质地不凡、做工精致。 男生雪白衬衫外罩一件黑灰白三色菱格马甲,下身黑色长裤,他正侧脸,含笑对女生说着什么,女生抿唇一笑,下巴搁在他的肩头,纤白手指轻轻翻过一页…… 距离不近,但沉凌秋一眼就认出了庄奕辰,她想,他是有多爱穿黑色长裤,不热吗? 沉凌秋像个傻子一样站在门口,强装的勇气和淡定就像漏气的气球一样逐渐瘪掉。她不知此时该不该开口打断那对亲密无间的小情侣,毕竟那幅画面实在美好,若是贸然打扰,凸显得得她更像一个不速之客了。 但是就这么傻站着,感觉也很尴尬…… 终于,她故作镇定地开口:“那个……不好意思,我……你们……好……” 其实语无伦次。 一对天造地设的小情侣应声抬头,神色各异,一个隐隐的排斥,一个不动声色的审视。 3秒后,那个审视她的女生盈盈起立,迎向她,不像个欢迎的姿势,但也没有失礼。她脸上挂着客套礼貌的微笑,神情温和,问:“你来了?路上辛苦吗?” 沉凌秋也暗中观察着林雁初,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比她矮半个头,体态优雅,身姿纤细,面对她这位不请自来的私生女,表情宁静平和,眼神依旧清黑纯澈。 完全就是飞扬跋扈大小姐的反义词。她想,难怪庄奕辰会为她不辞辛劳,远赴穷乡僻壤,与她这个妄图入侵大家闺秀平静生活的恶毒私生女高声叫板,如果她是男生,也会忍不住为这样一位温柔善良的水晶琉璃美人儿挺身而出。 不过,林雁初是水晶琉璃美人,沉凌秋就是一头机警的兽,兽类在初见陌生人时,哪怕对方表现得很友善,也不会随便交付感动信任之类的情绪。就像那个炎热的中午,一个看似英俊温柔的少年,满头大汗可怜兮兮地想要进屋坐坐,却被她无情拒绝一样。 于是她也只是微微一笑:“多谢,不辛苦。” * 庄奕辰一周前就知道沉凌秋要被接来庄园,是雁初姐弟告诉他的。 两人一个诅咒排斥,一个淡淡哀愁。 向来跋扈的林璟钰暴躁地踹着草皮,把如茵草坪踹出一个个小坑,他宣称:“走着瞧!我绝不让她好过!” 林雁初还未从惊闻噩耗的难过中抽离出来,她眼泛泪光,喃喃自语:“爸爸怎么能这样?妈妈那个时候还怀着孕呢……” 听得林璟钰越发暴走。 他只能两边安抚,然后环住雁初稚弱的肩头给予无声安慰。 此刻看见雁初藏住难过,强撑笑意欢迎入侵者,他既欣赏又心疼。联想到这个入侵者当初那副理直气壮的做派,脸上的排斥越发明显。 他一言不发陪在雁初身边,和她一起引沉凌秋至楼梯口。 这时,林璟钰,林家娇生惯养、不可一世的小少爷,头戴耳机,身穿嘻哈风格连帽衫和短裤,站在旋转楼梯的转角处,居高临下地看着突然多出来的生面孔,看她的打扮,看姐和奕辰哥的表情,瞬间了然,重重地从鼻腔里“哼”出一声,透着点嘲讽的笑意。 底下的人都听见了。 林雁初说:“阿璟,不要发出怪声!这是沉凌秋,你下来跟人打个招呼,以后还要经常相处的。” 沉凌秋无语,大小姐你干嘛呢?你为什么还要点破你弟弟对我的不屑呢?你就不能和我一样装作没听见吗?如果你弟弟听你的,那固然好,可似乎,你也支使不了你弟,所以何必呢?虽然我知道你是好心,但……你这样只会让我更尴尬。 果然,林璟钰顺势下楼,经过她时,朝她翻了老大一个白眼,然后口齿清晰地喊她:“叫花子。” 又转向他姐,声音无辜又困惑:“姐,这个叫花子谁啊?干嘛来我们家?你干嘛叫我跟个叫花子打招呼?” 对面三人表情各异。 林璟钰满脸挑衅的冷笑;庄奕辰眉头微皱,然而只有一瞬,随即神情恢复淡漠;林雁初面颊通红,仿佛为弟弟的无礼言辞感到羞耻…… 沉凌秋淡淡地看着,她和他们之间树起一道无形的分割墙。有人朝她吐口水,没人会帮她。有人也许想,但最终只能像个涨红脸的呆头鹅一样慌乱无错。 所以,她便只能靠自己了。 狮子是这样一种动物。它们吃饱喝足,感到没有威胁时,就会懒洋洋趴在沙地上,眼神微眯,享受地沐浴阳光,清风拂过,它们的鬃发微微飘动,尾巴一摆一摆,像一头慵懒的大猫,仿佛它们是可以上手摸一摸的。可一旦面临威胁,疼痛、鲜血甚至死神逼近,它们便发出愤怒的低吼,喷张起全身每一块肌肉,跳将起来,露出森森獠牙,拼着被生生撕下一块血肉的剧痛,也要咬断敌人的喉咙,以捍卫自己草原霸主的尊严。 林璟钰开学升初三,六月份刚满14周岁,还没窜个,比庄奕辰矮一个头,比他姐矮点,比沉凌秋矮大半头。 这时,他和沉凌秋站在同一平面上,轮到后者居高临下了。 只见她缓缓收回放在拉杆上的手,走近林璟钰,她还是那一身款式颜色都土掉渣的打扮,可她的表情和气势变了。 这表情庄奕辰很熟悉,那天得知他来意后的沉凌秋,眉眼间的桀骜与不忿,与此刻如出一辙。 沉凌秋表情带着凶狠,语气却微有笑意,嘲笑的笑。 “自我介绍一下,你眼前这个叫花子名叫沉凌秋,是你亲爱的爸爸在你亲爱的妈妈怀孕之时,和我那无知倒霉的妈妈通奸生下的野种。现在,野种的妈妈死了,你那逍遥快活了16年的亲爱的爸爸不得不接盘负起责任了,就把野种接来了。严格来说,站在你面前的叫花子兼野种是你同父异母的姐姐。我的好弟弟,你嘲讽姐姐之前是不是先问问你亲爱的爸爸,当初怎么没管住自己的老二呢?我谅你也不敢质问林远峰,所以才跑到我跟前乱吠。怎么,柿子捡软的捏?林董养的好儿子,自然不是野种,可却是个欺软怕硬的孬种!” 一通噼里啪啦的扫射,把自己、沉燕、林璟钰和林远峰四人都骂进去了,骂得毫不留情、酣畅淋漓,骂得洋洋得意、胜券在握的林璟钰表情僵硬,骂得庄奕辰和林雁初两个优雅斯文的少爷小姐目瞪口呆。 他们被保护得太好了,不能理解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打法。 林雁初更是听不懂“老二”是什么意思,联系上下文,朦胧地猜到了,反感和羞耻齐齐涌上心头——哪有女儿直接提父亲的…… 她现在确定了,自己真的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 庄奕辰觉得沉凌秋简直太粗俗了,一口一个“野种”、“老二”的,他简直恨不得堵住雁初姐弟的耳朵! 有佣人闻风而来,赶紧东引祸水。沉凌秋满意地看着三人被震得怀疑人生的表情,在佣人的带领下,搬起行李上楼。 余下林璟钰恶狠狠地盯着她的背影,好似要把她的后背盯穿。 * 佣人引她进卧室,便冷淡告辞。她阖上门,心绪依旧激荡。 许久,她平复心情,打量起这个房间。 房间很好,很大,大到她可以在里面跑步。色调白色为主,蓝色为辅,成套的实木家具设计简洁轻盈,非常符合居住者的年纪。沉凌秋简直觉得这不像一个给私生女的卧房,只有像林雁初那样的正牌千金小姐才配住这样的房间。 不过,也许是她见识短浅,没准林雁初的房间只会比这更好,这才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可再好,也和她没什么关系,她知道自己如今的处境。 她如今的处境是,她一来就因为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狠狠得罪了这个家貌似最受宠的小少爷,言语间还骂了男主人林远峰,不知道这话会不会传进他的耳朵;刚才林雁初和庄奕辰看她的眼神,就像看一个可怕的怪物,或者脚底的污泥,庄奕辰不必说,自然是讨厌她的,而林雁初对她仅存的一点善意,好像也被她吓没了;司机谢小山对她一路都挺不耐烦,佣人也是淡淡的,她现在明白了,没有主人的授意,想必他们也不敢这么对她。 所以是哪个主人呢?林远峰还是庄奕辰口中的莫姨、谢小山口中的夫人? 8.回莫夫人的话,奴婢住得挺习惯 授意佣人这么干的,是夫人,抑或说莫蔚然——次日晚,因得知沉凌秋的存在而备受打击选择出国旅游散心的庄园女主人莫蔚然回归,在客厅传召了沉凌秋。 几句对话,沉凌秋就知道了问题的答案。 她是一个看上去只有30出头的贵妇,肌肤光滑白皙,身形窈窕,也许只有眼角浅浅的纹路才会暴露她年过四十多秘密,不过沉凌秋无法确定她眼角有无纹路,因为她看着她,一直没笑,连似笑非笑都没有,板着张脸,神色不经意流露轻视和恨意。 她端坐沙发上,把黑色的蕾丝网纱圆礼帽和同材质的手套递给佣人,眼睛也不看边上跟罚站似的沉凌秋,这个象征着丈夫孕期背叛的女孩。因为她怕自己忍不住变身泼妇,扑上去,把她当做她那个死掉的妈,狠狠扇她耳光,揪她头发。 她真的太恨了,没人知道她心里有多恨,连和她同仇敌忾的儿子也不知道。一个14岁的男孩子,怎么可能理解女人在怀孕时丈夫背着她在外面乱搞,还搞出野种的耻辱。 她曾是一个小家碧玉,父母一个大学教授一个高中老师,也算书香门第。父母的朋友圈有几个厉害人物,眼光精准,给她介绍了当时还是一个装修公司小老板的林远峰。她不嫌弃他出身不好,为他身上男子气概的英朗和凌厉果决的作风深深倾倒。 她曾深爱着丈夫,也坚信丈夫深爱着她,他们是圈内人人称羡的爱情模范。但这种令她晕眩的幸福感,随着女儿的降生和丈夫生意的越做越大慢慢消失了。 女人的直觉告诉她,她的丈夫,好像也没能逃脱男人有钱就变坏的铁律。 她闭上眼,告诉自己,算了,不要深入追究,这个圈子的女人不都这样?她就这样自欺欺人地活了十几年,她本可以贤妻良母地一直装下去。 直到得知沉凌秋的存在,直到那血淋淋的不堪过往直白地铺陈在她眼前。 她现在还记得丈夫通知她这个噩耗时,自己那可悲的表现。 她表面扮演着大度,心中飞快倒推时间,突然冒出个令她呕血的猜想——林远峰当初那么爱她!他本可以守住底线!但因为在沉燕那里破了戒,男人出轨只有0和无数次,是不是从那以后,他就破罐破摔了?她暗中观察着林远峰的表情,后者没有多少愧疚,见她主动提出把人接回庄园,甚至目露淡淡的赞许。 呵呵,林远峰毕竟是今非昔比了,以前岳父岳母地叫着,语气饱含尊敬,现在也叫岳父岳母,听着却完全不是那个意思。她这个女主人,看着光鲜,和林远峰这个正经男主人一比,更像一个可有可无的陪衬。 而一切悲剧的源头,就是沉凌秋那该死的妈。 还好,她已经死了,也算老天对她的仁慈。否则,她一定叫这个贱女人生不如死。 * 她啜饮着茶叶,头也不抬地问沉凌秋:“住得还习惯?” 沉凌秋不傻,非但不傻,还很聪明。仅仅这一句话,加上对方轻慢的表情和动作,她已经知道来者不善。 但出于寄人篱下的礼貌,莫蔚然的问话也没什么不妥,她点头:“挺习惯的。” 莫蔚然立刻发难了,她把茶杯往案上一扔,抬头用无比挑剔的眼神上下打量她两眼,问:“沉燕这么教你的?回答长辈的问题,居然不加称呼?” 沉凌秋也看她两眼,然后从善如流:“回莫夫人的话,奴婢住得挺习惯。” 莫蔚然不意她如此回答,抿抿唇:“怎么,好心教你两句,你还不服气?” “回莫夫人的话,不敢。” “这下又不自称奴婢了?我还没听够呢。“ “莫夫人,是这样的,我亲爹是您的丈夫,让他听见您喜欢听我自称奴婢,恐怕会不太乐意。” 眼见她牙尖嘴利,不好拿捏,莫蔚然又从别的地方着手。 “你穿这一身是什么东西?衣柜里不是给你提前备好了衣服?” “回莫夫人,我裸高169,没那么矮。” 沉凌秋衣柜里衣服的款式和尺寸都是比着林雁初买的,她试过,短一截不说,实在和她的气质不相符,有一些礼服倒是挺好,但日常又穿不出去。于是她决定还是穿自己的衣服,起码自在。 莫蔚然认为她是在内涵雁初,反唇相讥:“是我考虑不周,没想到你小小年纪,这么人高马大的。” “过奖过奖,您倒是老了,可惜智商跟年龄不成正比,连给人准备衣服提前问问身高体重都想不到。” “嘲笑女人年龄的女孩最肤浅,因为她们也有老的一天。” “事实就是,我现在小小年纪,而你已经老了。莫夫人不必为自己年老色衰而难过。” 莫夫人动气,但很快,她又让自己冷静下来。 “算了,我懒得跟你做无谓的口舌之争。想必你也清楚,我叫你下来,不是真的想关心你,只是我听说昨天你刚来就把我丈夫和儿子骂了。我想提醒你一句,我这里可不是你那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山沟沟,以后你嘴巴给我放干净一点,再有下次,我就没这好脸色给你了。” “是你儿子先出言不逊。” “那又怎样?这里是他的家,他是小主人,想说什么说什么,你一个不受欢迎的闯入者,管得着吗?还是说,你想要所有人都对你笑脸相迎、毕恭毕敬?你做梦。” 沉凌秋想说她没这么想,她只求一点基本的尊重,可又不知后面又有什么话等着她,索性闭口不言。 这在莫蔚然看来就是认输的意思,她满意地笑了。 沉凌秋看她一眼,眼角有细细鱼尾纹,暗中评价果然老了。想到莫蔚然如此介意年纪,她心情舒适了点。 林雁初和林璟钰姐弟下楼,雀跃地迎接母亲归来。 莫蔚然展开双臂,左右一边一个,语气一反刚才的冷酷尖锐,透着欢欣慈爱:“宝贝们,想死妈妈了!” 沉凌秋上楼,将客厅母慈子孝的一幕远远甩在身后。 9.他是她亲爹,她敢不听他的话! 莫蔚然讨厌她,沉凌秋不意外。让她倍感困惑的是,既然这么不待见她,为何要让她住进庄园?她干嘛给自己找罪受?其实沉凌秋自己在庄园住了三天,也不喜欢这里。她宁愿去外面住40平的小房子,一个人也挺宽敞,还乐得逍遥自在。 她是那种感情外露、爱憎分明的人,绝不委屈自己朝厌恶的人卑躬屈膝,自然不能理解莫蔚然这种已经被富贵生活泡得麻木、依赖丈夫垂怜以继续维持体面和骄傲的贵妇的心理。 住进庄园五天后,沉凌秋终于见到了她生物学上的父亲林远峰,然后她就隐约明白了莫蔚然的心理。 林远峰这几天轮流歇在小三小四处,原本只是想暂时躲避沉凌秋这个麻烦,结果两个小妖精伺候人的功夫一流,竟让他有些乐不思蜀。他精神奕奕地回到庄园,感觉自己又年轻了几岁。 妻子正在厨房张罗,她说要亲自下厨做两道拿手菜;儿子在客厅一隅大呼小叫地打游戏;不见女儿,另一个也不知去向。 佣人上前收好他的外套和公文包,他问:“小姐呢?” “回先生,小姐在楼上琴房练琴。” “喊她下来,要开饭了……再把那个……沉凌秋也喊下来。”他料沉凌秋初来乍到,也不敢到处乱闯。 果然,佣人恭敬应诺。 两个女孩一前一后地下楼,林雁初在前,沉凌秋在后。见到大女儿,林远峰情不自禁地微笑,见到沉凌秋,他狠狠皱眉。 林远峰本就是严肃坚毅的长相,再加上久居高位,皱起眉来十分唬人。 林雁初不明就里,以为他把工作的气带回家里,连忙上前挽住他的手臂:“爸爸,您干嘛呢?一回家就这么严肃!笑一笑嘛。” 林远峰嘴角扯了扯,径直朝后面的沉凌秋道:“你这穿的什么鬼东西?” 这个人明知她五天前就到了,却一连五天不见人影,见面第一句便是质问,问的还是他老婆问剩下的,沉凌秋对所谓父亲的最后一点幻想也破灭了。 她耸肩,如实回答:“夫人给我准备的衣服不是我的尺寸。” 她差点没忍住加一句老爷来着,老爷夫人,多么般配,连提问也那么有默契。 莫蔚然急忙赶到,解释说的确是她的疏忽,这两天已经在加急置办了,让凌秋受委屈了云云。 川剧变脸也没这么快的!一番话说得既不过分热情显得虚假但又听着真心实意,带着点自责。精湛演技看得沉凌秋目瞪口呆、自愧不如。 林远峰却已升起新的不快:“谁让你叫她夫人的?” 凌秋继续诚实:“不能喊夫人吗?我喊夫人,她没拒绝啊。” “夫人是下人才喊的,你是下人?” 沉凌秋正要回答,莫蔚然继续截过话头:“这孩子客气得不像话,我叫她别喊夫人,但又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喊我莫姨,正等你回来决定呢。” 林远峰瞪凌秋一眼,语气威严:“就喊莫姨。” 沉凌秋说:“莫姨。” 心中疯狂呐喊:莫蔚然你精分呐! 于是她明白了,敢情让她住进来,是莫蔚然强忍不适,在林远峰面前卖乖呢,真是呵呵哒。 * 吃饭时,林远峰时不时打量那个多出来的孩子一眼。 她长得一点也不像他跟沉燕。不修边幅,乱糟糟的自来卷,眼神倨傲倔强,一点亏也吃不得的样子,哪有沉燕那种逆来顺受、引发男人保护欲的柔弱相? 沉燕,沉燕……他又不禁想到她,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天,他怜悯和愧疚心作祟,让他大发慈悲扮演着一个夹在感情和道义间左右为难的男人,演着演着,他不禁有点入戏。 说到底,沉燕在他心中多少还是有点特别,毕竟在他还是个穷山沟里父母双亡、一文不名的野小子时,她就满怀赤诚地把年轻美丽的身体交给了自己。那段激情燃烧的年轻岁月,他真诚地爱过她。后来的莫蔚然、流水的几任小三小四小五,都比不上她曾经带给他的感动与悸动。他衣锦还乡时,莫蔚然怀胎8月,他已禁欲8个月。眼见初恋情人如此热烈真挚地倾诉爱意,美貌依旧,遥想当年月下激情,他下身硬如铁杵,再也憋不住,把她带回宾馆大干特干。事后他提醒她莫忘吃药,随后挥一挥衣袖离开,不惹一丝尘埃。 没想到啊,沉燕居然摆了他一道!他恨又无可奈何,只能认栽。他本想在外面租套房安顿沉凌秋,但又想这种事无论如何是瞒不住的,索性他现在已是绝对的一家之主,说一不二,也不怕莫蔚然跟他闹。 莫蔚然果然没闹,还主动提出把人接回庄园。他感到满意,眼神流露淡淡的赞赏 。倒不是他多喜欢沉凌秋,事实恰恰相反,他讨厌沉凌秋,她是他曾被一个没见识的农村小女人愚弄的力证。但他的确从妻子温顺的表情中得到了一种万事尽在掌握的快感。 他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他想,到底是发妻,很有容人之量,和外面尽会争风吃醋的小妖精不是一路货色。偌大商业帝国的掌权者,妻贤妾美,儿女双全,他林远峰简直就是人生赢家! * 林家这顿晚饭,吃得十分压抑,餐桌前的每个人都各怀心思。 林璟钰最明显。长长的餐桌,林远峰独占主位,林雁初和莫蔚然相对而坐,他只能被迫与沉凌秋面对面。 他又不敢挪位子,怕被他爸说男孩子不要那么做作。 于是他只能憋着,吃饭的间隙对着沉凌秋挤眉弄眼。 沉凌秋只作没看见。 见她不生气,林璟钰冷不丁伸腿踹她膝盖。 沉凌秋没有防备,痛失声呼,椅子“刺啦”在地板上划出尖锐声响。 她朝对面怒目而视,林璟钰得意洋洋。 林远峰教训她:“吃饭呢!这是做什么?” 沉凌秋指着林璟钰:“他踢我。” 莫蔚然忙嗔怪:“阿璟,你多动症犯了也要当心一点,你秋姐姐要生气的……” 林璟钰一脸委屈:“对不起秋姐姐,我不是故意的。” 仿佛那个被踢的人是他。 沉凌秋终于受不了了,刚才一直陪他们演,还演上瘾了是吧?她真讨厌这一切!她宁愿和莫蔚然母子俩真刀真枪地干一仗,也好过陪他们在林远峰面前虚以委蛇! 她霍然起身,盘里的菜还剩一大半,说:“我吃饱了。” 转身要走,林远峰沉声喝止:“站住!还有没有点规矩?” 沉凌秋心中的反感已达临界点,她很奇怪,林远峰究竟怎么做到的?他好意思吗?十几年没尽过做父亲的责任,开口说几句话,不是质问就是教训!跟她摆父亲的架子,他配吗? 但她还没有无脑到把这句心里话说出来,林远峰其人,一看就知道,他决不会容忍自己的家长权威被当众挑衅。 她真切地领略到何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这对陌生的父女隔着长长的餐桌,无声对峙片刻,气氛安静,针落可闻。 良久,沉凌秋抿唇,坐回原位。 眼神野性难驯的女孩屈服于自己的权威下,林远峰气顺,乘胜追击,他就不信了,他是她亲爹,以后还得养着她,她敢不听他的话! “跟你莫姨好好道个谢,要不是她宽容大度,你以为你现在能这么舒舒服服坐在这里吃饭?” 沉凌秋很想问林远峰,你是不是蠢?! 转念一想,不对,他未必有多维护莫蔚然,只是想压制她而已。 妈的,以为她很想住这里吗? 她这样想着,就忍不住说出了心声。 林远峰大怒,“呛啷”一声将餐具重重撂下:“让你住庄园还委屈你了?你还想住皇宫不成?你有这个命吗?雁雁和阿璟都还没说什么,你一个……有什么资格?!” 一家之主盛怒,林雁初皱着眉头,有些苦恼却不敢触父亲霉头,林璟钰掩不住的幸灾乐祸,莫蔚然则还在演戏,面上浮现淡淡忧色。 沉凌秋想,其实她心里都乐开花了吧。她厌恶极了,但想到林远峰差点脱口而出的字眼,她意识到,他是对的,自己是没资格。 这个家没人真正欢迎她,离乡背井、经济还未独立的她就是一个物件,别人把她放哪她就只能呆哪,按头让她感谢谁,她也得鹦鹉学舌地说谢谢,不能发表一点意见。 她眼睛蓦然涌上一股酸涩,好在很快忍住了。 她看向莫蔚然,盯着她的眼睛,缓缓开口:“谢谢莫姨。” 莫蔚然忙回:“别客气,应该的。” 嘴角绽放一抹温柔浅笑,落入沉凌秋眼里,却备显狰狞。 胃部感到灼烧般的疼痛,餐厅连空气都让她感到不适!这次她一个字也没说,起身飞快逃离这个让她窒息的地方。 林远峰和莫蔚然的对话飘进她的耳朵—— “你倒是好心,她领情吗?一点教养都没有,当初就不该让她住进来!” “小孩子敏感又不懂事,性格也有点偏激,对我可能有点误解。相处久了就好了……” “哼……” 沉凌秋加快了脚步。 * 沉凌秋直直倒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胸口放着沉燕的诺基亚。 她有满腔的心事想要诉说,却不知找谁。偌大的宅子,上至主人,下至佣人,没有一个是她的朋友,佣人甚至连多跟她说句话都不肯。他们在女主人的明示暗示下无形孤立着她。 她解锁手机,打开通讯录,里面有很多沉燕生前很多同事的联系方式,她一直没删。 她翻到晓华的电话。 这几天她心情不好,到了也一直没给晓华报平安,她也实在没有什么平安可报。 可今晚,她实在太难受了,她很想跟老家的好友说说话,哪怕不告诉她发生了什么。 正打算打给晓华,晓华先给她打来了。 她心中顿生感动,吸了吸鼻子,又咳了下,确保自己声音正常。 “秋秋,你到了吗?我前天就想问你了,结果我妈非不让我用家里电话,说长途话费贵。刚才他们带着弟弟出门遛弯了,我才偷偷打给你的。” “哈哈,怎么跟打游击似的?”沉凌秋用力笑着,两行眼泪无声滑落。 “可不是吗?他们抠死了,就对我弟大方!你那边怎么样?安顿好了吗?读哪个学校啊?你亲戚对你还好吗?” “都挺好的……就是他们可能对自己的小孩更好吧……” “唉,”晓华在那头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这也是难免的,亲爹妈还不能一碗水端平呢,更何况只是亲戚。我觉得你寄人篱下,多少会受点委屈,你忍一忍,等上了大学,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还可以住宿舍,会慢慢好起来的!” 沉凌秋缓缓微笑:“晓华,谢谢你。我感觉和你说几句话,心情好多了。你说得对,忍一忍,就过去了。” “哎呀,我们俩谁跟谁,还用说谢?不过听你这语气不对啊,他们很过分吗?那很过分的话,那还是不行的,该反抗时就反抗——话说这是你哪门亲戚啊,没听你提过啊?应该挺近的吧,不然不能养你……” 是挺近,其中一个是我亲爹,可这个亲爹…… 只是,原谅她不能跟晓华说实话。 “就一般亲戚,没什么。他们并没有很过分,你不用担心我……” 两人拉拉杂杂扯了一通,说到彼此都没话了,方才挂断电话。 沉凌秋重新躺回床上,眼泪已经干了,她想,晓华说得对,她得忍。 还不用忍到上大学,高中还有不到2周就要开学了,高中也能住校,她惹不起他们她还躲不起吗?她得自己找乐子,把时间挨过去,挨到开学,就好了。 她拆开自己从老家带来的干蘑菇和山栗子,心想还真被谢小山说中了,没有人稀罕这些东西,没关系,她找机会自己吃。 或者干脆便宜卖给谁,反正她现在缺钱。 10.像一团不屈的火焰 接下去几天,沉凌秋不再窝在卧室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想,不就是个房子吗?再华丽不也是住人的,没什么可怕的。她在佣人瞠目结舌的注视下,自由出入那些公共功能区,健身房、影音室、观景台、后花园…… 三天后,她觉得没什么意思,决定去山上转转。 她发现山上真好玩! 老家虽然也有山,但属于丘陵,一个个小山包,树也小里小气伸展不开,哪像玉泉山?对于沉凌秋来说,它是一座真正的大山,树木参天,瀑布如练,她循着水声,离开大路,拐上一条小土坡,20分钟,穿花拂叶,发现了这片犹如一块翡翠滴落山谷的碧潭。潭中有许多银灰色的鱼缓慢游弋,沉凌秋弯腰专注地观察水面,察觉有人靠近,它们倏然沉底。凌秋笑了下,不再惊扰它们,远远地选了块平整的石头坐下,听着四周鸟儿清脆的啾鸣,看着崖壁生机盎然的绿树和点缀其间不知名的野花,以及恢复游动的银鱼,心中一片宁静。 她背着日记本和笔,环抱树干,胳膊、腹部和脚下一起使力,然后她就爬上了一棵30米高的松树,松树地势高,她爬的也高,居高临下分析着此山还有哪些值得一游的地方。然后把地形画出来,一一标记,写上日期,打算开学前通通临幸一遍。 玩累了,她就躺在绿荫下,手里捧着本小说,定好闹钟,伴着鸟叫虫鸣,进入短暂的梦乡…… 沉凌秋又想,小碧潭那边的环境,实在适合烧烤!没什么食材,她就想到了自己带来的那些干货。 她提前一晚把一小撮干蘑菇泡发,第二天去厨房搜罗出一个双格饭盒,问佣人这饭盒家里谁在用,佣人疑惑摇头,说是闲置的,她便说借她用用。也不管对方同不同意,自顾自地装了点调料和香油。佣人一头雾水,不知她想干什么。 沉凌秋嫣然一笑:“林董家大业大,总不至于跟我计较这点厨房用品吧?” 佣人摇头。 她把栗子和蘑菇分装入饭盒,把它跟调料粉包和香油瓶一起放进白色塑料袋,然后换上一身轻便的白色POLO和驼色短裤,扣上一顶草帽,手机揣书包,包里装一些小工具和两本小说,出门去也。 凌秋点燃一堆柴火,用五根粗细适中的树枝将蘑菇串起来,然后放在提前擦洗干净的石头上,码好香油调料,就这么依次拿起蘑菇串在火上烤起来。 很原始的烤法。沉凌秋不敢凑太近,怕烤糊,一边烤一边用叶子蘸油在蘑菇表面刷上薄薄一层。 蘑菇慢慢软化,与油结合,散发致命的香气。凌秋赶紧撒上一层混合调料粉,又烤了片刻,然后迫不及待将烤蘑菇凑到鼻尖,然后吹了吹,轻轻一咬,唇齿留香。 她忍不住露出喜悦的微笑,圆钝的猫眼闪烁着孩童般的纯稚光芒。 凌秋一手举着蘑菇,一手用树枝把灰堆刨开,埋进山栗子,不多,10来颗。烤栗子和烤蘑菇,这就是沉凌秋今天的午餐了。她没跟林家人提前打招呼,反正也没人在乎。 烤完四串,她有点手酸,甩了甩手,心想要是晓华在这里就好了,她们轮流烤,然后分享美味,共赏美景,岂不乐载? 栗子熟了,散发着香气,她剥壳挤出果肉,送进嘴中,绵软香甜,只是有点烫。她张着嘴直往外哈气,又舍不得把这美味吐出来…… 咽下烤栗子,她觉得自己刚才那样有点傻,要是晓华在,一定会嘲笑她…… 烧烤结束,浇了几捧潭水将火扑灭,简单收拾了下烧烤现场。又对着潭水照了照自己,脸上手上都黑乎乎的,她捧水清洗,又拍了拍衣服裤子上的灰印,然后翻出小说,背靠大树,专心致志地看起来。 光线渐暗,气温渐冷,她收书起身,准备回去。 回去的路上,山路曲折,她在下坡的时候被一颗凸起的石头绊了下,整个人斜着身体扑倒在地,只是膝盖和手肘擦破点皮,不很疼,可不知为何,她却半天没爬起来,就着趴倒的姿势,默默流了场眼泪。 * 到了庄园,夕阳西下,更为这栋奢华建筑笼罩一层梦幻色彩。 沉凌秋却没空欣赏如斯梦幻,刚才摔那一下不觉得,走了一段才发现把脚给扭了,真是越走越疼。 她一瘸一拐,心情恶劣,却远远听见草坪那边传来一阵欢快的笑声,原来是公子小姐们突发奇想,欢聚庄园举办夕阳派对。 凌秋无意窥探,目不斜视地经过,两米远处是一座巨大的喷泉,正对主楼大门。 她想不动声色地进屋,架不住有人眼尖。 其实也不是他们眼尖,是沉凌秋这个造型实在是太显眼了,就像误入白色绵羊群的黑狗一样引人瞩目。 这群光鲜亮丽的王子公主们或惊讶或鄙夷地看着沉凌秋,天哪,她这是什么打扮? 草帽挂在脖子后面,也不知跑哪野去了,一头本就凌乱的自来卷更加纠结地堆在背后;雪白的POLO衫上几道黑杠,胳膊腿上和鞋上都沾着泥土,本就不甚白皙的脸上印着两块棕红色的泥斑。 这副形容已经够可笑了,更幽默的是,她居然还拎着一个白色塑料袋,活像刚下地收工的农民…… 除了几张外国面孔,在场其他少年少女从各个渠道多少知晓点沉凌秋的身份,于是鄙夷之上更添一层了然:哦,难怪,私生女啊,果然上不了台面。 感受着来自众人目光的洗礼,沉凌秋脚步微顿,然后继续前进。 唉,可偏偏有人不愿放过这当众奚落她的机会。 林璟钰嘴角勾着顽劣的笑意,高声嚷道:“沉凌秋!你这副打扮,是不是还嫌自己不够村呢?还弄得脏兮兮的,怎么,地里农活忙完没?” 说完,他哈哈大笑,一阵压抑的低笑涟漪般在人群中散开。只有庄奕辰林雁初为首的少数几人没有笑,他们也看着她,有人期待她如何应对,也有人事不关己的冷漠。 沉凌秋在喷泉边站定,转向那些嘲笑她的人,面无表情地等着。 她的确狼狈,但那双猫科动物一般淡漠孤高的眸子好像在说:“笑,接着笑,我就站着等你们笑够!你们看我好笑,其实我看你们笑我也觉得好笑!” 渐渐的,笑声逐渐减低,直到完全消失,笑得最夸张的林璟钰也不笑了,他感觉被这个低贱的私生女藐视了。 正欲发难,只见沉凌秋那对琥珀色的猫眼中光芒一闪,随即莞尔,露出一枚小虎牙和颊边的笑涡。 这次轮到她笑他们了。 只听她说:“对啊,我就是刚从地里回来,只可惜你们这破地方连个水田都没有,我干完农活都没办法洗一洗,怪谁?” 随即眼神一亮,看着眼前的喷泉:“唉,虽然不如俺老家的水田,但也凑活。” 说完塑料袋和帽子往地上一扔,细细的胳膊伸到喷泉清澈的水流下,神色专注,动作缓慢地清洗,旁若无人,像极了挑衅。 她动作轻柔,小心翼翼地冲洗着伤口,眉头微拧,细密的疼痛,但这点疼比起在这些人看笑话的目光中落荒而逃,根本不算什么。 沉凌秋洗完一只胳膊,又换另一只,洗完胳膊,又换腿,动作轻缓却无丝毫凝滞,从容得仿佛只是在自家水塘玩水。 少年们瞠目结舌,有一个女生低低评价:“真粗鲁!” 她懒得再理会,恢复了面无表情,垂着睫毛,拾起草帽拍了拍,然后又拎起塑料袋,挺胸抬头、一瘸一拐地进屋了。 夕阳的余晖洒在她那头茂盛的自来卷上,漆黑粗硬如钢丝的头发,居然映出了金红色的炫目光芒,像一团不屈的火焰,在烈烈燃烧。 11.我知道他讨厌我,我也讨厌他 十几人在草坪上面面相觑,他们感到不舒服,因为他们被一个出身地位以及言行举止各方面都不如他们的人轻视了。 被不如自己的人轻视,他们感到无言的愤怒,但又放不下身段和她计较,便索性默契地略过这个小插曲,草坪上重现欢声笑语。 只有三个人笑不出来,林璟钰、庄奕辰和林雁初。 林璟钰笑不出来自不必说,庄奕辰不想笑,林雁初则是觉得她有些可怜。 她本来想帮她的,可一见她眉眼间的不服气,她又觉得没有必要。这个性格倔强、脾气刚硬的女孩子,都敢跟爸爸顶嘴,还有什么是她摆不平的? 庄奕辰自沉凌秋来后,就不常过林宅来了,都是林家姐弟跑去找他。不为别的,只是不想和沉凌秋碰面。这个身份特殊的女生,性格暗藏几分危险,为数不多几次见面,都被她搞得浓墨重彩,他不喜欢这种激烈。 可虽然不常见面,有关她的只言片语还是传入他耳中,大多来自林璟钰的批斗。 “奕辰哥,你知道那个叫花子,她有多蠢吗?她居然跑去和我家佣人套近乎!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佣人的佣人呢!也像,毕竟她穿得连佣人都不如!” “她真是太没教养了,不经我们允许,就在我们家乱窜!是想偷东西吗?” “那个沉凌秋,昨晚差点和我爸杠上了!把我爸气的,差点没打她!她也太自以为是了,我都不敢跟我爸那么说话……” “你知道吗,她最近天天往山上跑,跟个野人似的,再好的衣服给她穿都糟蹋了……” 庄奕辰没有立场去纠正林璟钰,父亲突然领回一个私生女,他无法想象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他会怎样表现。何况他跟林家姐弟青梅竹马,关系紧密,他们的立场就是他的立场,而他不喜欢沉凌秋,不会和她做朋友,因此不愿做无谓的事。 他怀着一种淡淡的冷漠,心想,当初她不要他的钱,一头闯进这个不属于她的世界,现在她后悔了吗? * 沉凌秋没时间后悔。现在有个很要命的事情摆在面前,迫在眉睫,就是……她要来大姨妈了。她发育比较早,11岁就来了月经,除了开头半年,之后一直都很准。 眼看日期渐近,可她既使唤不动谢小山载她下山买卫生巾,也没钱买。 她问女佣家里有没卫生巾的时候,感到有些窘迫。那女佣却回答,仓库有,都是进口的,但照家里的规矩,进仓库取东西,要经过夫人同意。 她看着女佣的眼睛,从对方的眼神解读出,这个规矩是单独针对她的。 她生气地转身就走,也不想求助林雁初,没和她熟到那份上。 想来想去,只剩一条路可走了。 她找到谢小山,小伙子正往心爱宾利的后视镜哈气,然后用专用抹布擦了擦。 她轻咳一声。 谢小山转头看她,眼神询问。 她之所以找谢小山而非别的佣人,是因为她单方面认为和他比别人多了点革命友谊,更因为据她观察,谢小山平日性格大方爽朗,乐于助人,在同事中很受欢迎。这样的人,若非雇主授意,又怎会拒绝对她略施一点援手呢? 她决定调动智慧,说服他。 她先问:“谢小山,你能不能每天载我去山下溜达一圈?” 谢小山嗤笑:“想得美!夫人不用车?少爷小姐不用车?” “……那好吧,不用你载我了。你只需要回答我一个问题就好。” 谢小山未料她话题突然跳跃,反应不及,问:“什么问题?” 心中有个小人单手比耶。 “我想问,你知不知道这座山的有钱人——”她食指朝天,划了一圈,接着道:“哪家缺人干活?短期的那种。” “你想干嘛?” “看不出来吗?我想挣钱啊。” “你缺钱花?” “你觉得我会不缺吗?” 这话的另一重含义是——你觉得莫蔚然会给我零花钱吗? 谢小山摸摸下巴:“天天载你没门,这个倒是没问题。” 他打了几个电话,告诉她,庄奕辰爷爷有一屋子的古籍需要晒,现在缺一个手脚利索的人,最好是女生,心细。 沉凌秋摇头:“除了庄奕辰家不行。” 遭到谢小山无情嘲笑:“这么穷还挑?” 她认真道:“真的不行。我讨厌他,害怕帮他爷爷晒书的时候,忍不住公报私仇。” 谢小山有点好奇,问:“他怎么惹你了?据我所知,他可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呢。” “他没有惹我。我只是看不惯他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罢了。我知道他讨厌我,我也讨厌他。索性就不要出现在他视野范围内好了。” “噢,这样啊。他这样的人,高傲一点也正常。那行,还有别的。” 谢小山又给说了一个帮人打理后花园的活,主家名字没听过。 沉凌秋当即答应,欢欣雀跃道:“谢谢你!等我挣钱了请你吃饭!” 谢小山一脸敬谢不敏:“别!我和你不熟!你可千万别在夫人面前对我露出这副表情,那我就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沉凌秋做了个让他放心的手势。 * 次日沉凌秋起了个大早,沿着马路走了将近一小时,才到达目的地。那是一组和林宅外部格局略有不同、但风格一致的白色欧式建筑群。 有管家模样的大叔在后门等她。 管家大叔引她到工具房拿工具,边带路边给她介绍:“花园其他地方你不要管,你就专心打理那2亩朱丽叶玫瑰园就好。朱丽叶是最名贵的玫瑰品种,本来定期有专人打理,但这次事发突然,那边走不开。你也不需要做别的,就把那些开的不好的、打蔫的、形状不规整的玫瑰剪掉——怎么剪也有讲究,等会我教你,叶子也是。然后再除草,喷点药杀虫,药水是提前配好的……” 沉凌秋应着,乖乖跟在大叔身后,经过某种不认识的植物时偶尔瞟几眼。 这座后花园很大,和林家的大同小异,形容起来就两个字——精致,再加两个字,昂贵。不过她私心还是更欣赏小碧潭那样天然去雕饰的野逸山景。 她在心中重复着这个名词——朱丽叶玫瑰,很美吗? * 玫瑰园就在主楼不远处,可见地位超然。沉凌秋远远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香气,越过管家大叔的肩膀,她看见了那座在阳光下仿佛闪闪发光的朱丽叶玫瑰园。 随着她越走越近,她的呼吸渐渐收紧了。 她理解为何这是最名贵的玫瑰品种了。 近2亩的花圃,开满了碗口大的朱丽叶。她们的花瓣层层迭迭,看上去比普通玫瑰多三倍不止。花瓣堆迭却丝毫不显凌乱,有着贵族式一丝不苟的优雅。花瓣很薄,使得质感之上更添轻盈。颜色柔粉带着点阳光般的金黄,她们简直像穿着蓬蓬裙在阳光中翩翩起舞的小公主,通身是不可言说的娇美与贵气。 目睹朱丽叶的庐山真面目,沉凌秋那颗偏爱天然风景的心有点犯怂。 她问大叔:“……要是我不小心,碰坏了一朵,会赔得倾家荡产吗?” 原本不苟言笑的大叔被她逗乐,他笑了下,又很快恢复严肃,说:“最好不要。否则……你就只能跪在地上求我家少爷原谅了。” 大叔没有夸张,玫瑰园是他家少爷的心头宝,平时佣人都不爱往这边凑,生怕一不小心,糟蹋了少爷的宝贝,卷铺盖走人。所以这活计明明没啥专业难度,偏偏这家佣人没人愿意干,还得外聘的原因。 沉凌秋心中暗自合计了下,工钱每天500,日结,这活再怎么也得干3天吧?那就是1500。1500,对现在穷得连卫生巾都买不起的她,着实是个不小的诱惑。 可诱惑背后,也暗藏危机。这朱丽叶小公主,很贵啊,磕了碰了,她赔不起啊…… 算了,老话怎么说来着,富贵险中求,她胆大心细,手脚放轻,不信干不好这活。 12.沈凌秋,就是脚下杀不死的野草 简思文中欧混血,外型接近欧洲人,穿着打扮却偏中式,圈里没有哪个少年比他更爱唐装。他穿着也好看,雪肤黑眸,五官深邃,在中式写意风流之上更添三分邪气的俊美。 他爱花爱画爱一切美丽的事物,当然,美丽的女人偶尔例外。 因为她们太愚蠢贪婪了,他不喜欢。 他性格里带着猫一样的残忍,是圈里出了名的看热闹不嫌事大。 那日林家的草坪夕阳派对,他也在现场,也是发笑中的一员。只不过和其他人不同,他红唇扬起的弧度很戏谑,单纯觉得有意思罢了,沉凌秋有意思,自己的同伴们也有意思。 现在更有意思了,看看谁在打理他的朱丽叶小宝贝儿们? 那个身姿修长轻灵有如猫科动物般的自来卷姑娘,穿着身中年大妈干活时才穿的花衣裳,正猫着身子,一副可笑的姿势,拿着一把小剪刀,瞪大双眼,聚精会神地仔细搜寻着…… 简思文当然知道她这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是拜自己所赐。昨天他心血来潮去看朱丽叶,对它们的状态很不满意,发了一通脾气,没想到老陈第二天就找到人了。 却是……这么个人…… 噗,林雁初知道她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在他家干活吗? 越想越有趣,他立刻登陆电脑,进群吆喝。 【林家那个私生女现在我家花园干活噢】 简思文才不管这样说会不会有点伤人,他就是这样的人,做事全凭高兴。 顿时响应纷纷,内容无非惊讶和好笑两种,还有的男孩闲得发霉,表示要立刻杀到他家看热闹。 “欢迎至极。”他幸灾乐祸地笑道。 庄奕辰在外办事,手机嘀嘀嘀响个没完,他点开消息,往上翻了半天,良久,回了一个问号。 这群狐朋狗友中,简思文最看重的就是庄奕辰。别人或许在扮演善良,把自己都骗过去了,可庄奕辰是真的正直,一株挑不出毛病的挺直小青松。 他觉得,如果他和庄奕辰去演反串版的爱情童话,那庄一定是温柔善良的公主,而自己一定是美丽邪恶的女配。 恶毒女配不会嫉妒善良公主,只有欣赏,因为他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拥有那种东西。 他回庄奕辰:“在哪里?来不来?” 下一秒,对方的电话打进来。 “简思文,你太恶趣味了。” “奕公主,你又要劝我日行一善、博爱天下啦?” “我没有。我打来只是单纯想骂你一句而已。” “那你骂吧,你骂我也爱听。” “简思文,你说话不要这么……恶心好吗?我告诉你,你当心被雁初知道。” 简思文不以为意:“知道就知道呗,我又不怕她。” 说到这里,他语气突然正经起来:“我说,林雁初这异母妹可真能折腾。我家朱丽叶玫瑰园定期除草,否则一段时间没打理,野草就会把玫瑰吞噬。我感觉,林雁初就是这娇贵的朱丽叶,而沉凌秋,就是脚下杀不死的野草。” 庄奕辰不接话。 简思文幽幽道:“真替你那准女友感到头疼,碰上这么个私生女。我是能够理解她的,我爸那俩私生子,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还是奕辰你的爸爸好,不在外面捻三搞四,凯雯阿姨有福气,林雁初将来也有福气。” 庄奕辰不知该怎么回,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荒诞不羁如简思文,也有无法解决的难题。 好在简思文从不放任自己的坏情绪,他很快语气飞扬道:“奕辰,不和你说了,他们到了!” 他们自然指的是闻讯赶来看热闹的少爷1234号,5号少爷正是林璟钰。 一帮恶趣味的公子哥端着酒水饮料,站在二楼露台,津津有味地看着。 少女弯腰弯累了,直起身,活动几下脖子,又抻抻胳膊。一阵风吹过,她轻薄的碎花无袖衬衫紧贴着身体曲线,勾勒出细细的腰肢和饱满的胸脯,周身热气氤氲,仿佛蒸腾着无穷的生命活力。 然而一干少年却对楼下的风景视若无睹。美女对他们司空见惯,他们出身正统,自矜身份,还不至于对一个来路不明的私生女产生绮念。 他们更关注沉凌秋活动身体时那粗鄙可笑的姿势,跟做广播体操似的,没有一点少女的优雅和矜持;他们更关注沉凌秋那头乱糟糟堆在脑后的自来卷,好像随时吸引着鸟儿飞来筑巢;他们更关注沉凌秋因为在太阳底下干活而亮晶晶淌着汗水的蜜色脸庞,脏兮兮的真倒胃口…… * 沉凌秋知道那群少年正围在露台上,不怀好意地看她笑话。 她先是恼怒,心想这些人可真无聊,闲得没事干去做志愿者奉献社会好不好?这样想着,手上的动作有点重,差点殃及一朵完美的朱丽叶。 她急忙平复心情,冷静下来,心想,笑吧笑吧,一边喝酒一边笑,当心呛死! 零零碎碎的取笑声依旧随风飘来,尤以林璟钰最放肆。 “特别跋扈……耀武扬威……” “厚脸皮……贪小便宜……” “农村来的……做惯了……一辈子没出息……” “最好夹着尾巴做人……否则……” “……好戏还在后头呢……” 她寡着眉眼专心手里的活计,全当那些人和他们恶毒的话语不存在。 她的手在玫瑰花丛中灵巧穿梭,突然,她的眼神一凝,额头的热汗瞬间变冷,0.001秒后,她的肢体先于大脑做出反应。 她“啊“一声尖叫,扔掉工具,慌不择路转身就逃。 太过美丽的朱丽叶玫瑰让她短暂从恐惧的情绪中抽离,啊,沉凌秋,镇定,别慌,那不是一般的虫子,那是长在朱丽叶身上的虫子,你再怕也不能踩伤这些娇贵的花朵,慢慢地,沿着小径走出去,就好了…… 走到花圃外,她腿一软,跪倒在地,脑海中肥滚滚的绿色肉虫挥之不去,连心都在微微颤抖。 没错,沉凌秋天不怕地不怕,不怕蛇不怕黑,唯独惧怕一切蠕虫类软体动物,害怕程度与蠕虫的体型和数量成正比。 露台上的少年们见她这副被虫子吓傻的滑稽样子,纷纷哈哈大笑。 林璟钰趴在栏杆上,半截身子往外倾:“沉凌秋!你怎么那么蠢?活该!遭报应了吧?” 沉凌秋现在什么都听不进去,林璟钰的挑衅?她不在乎,她只想请管家大叔帮忙把那条肉虫子清理掉。 虫子清走后,她手微微发颤,如临大敌,整个人比之前更谨慎了,全副心神都放在朱丽叶的绿叶和茎干上,眼观六路,后背随时为自己预留一条退路,准备再远远看到一条恶心的肉虫,赶紧跑路! 少年的嘲笑算什么?呵,他们要是能把这玫瑰园未知的蠕虫都清走,让她抱着大腿唱征服都愿意! 13.一只在夕阳下撒欢的小鹿 中午管饭,她吃完午饭有半小时休息时间,便和简家佣人拉了会家常,在他们这里,她体会到与林家截然不同的温暖与友好。 这些人处在玉泉山食物链的最底端,但自有底层人相互团结和苦中作乐的智慧。他们知晓许多主人家的秘密八卦,午餐休息时间就躲在佣人房里像接头暗语般秘密交流着,还拉她一起八卦。她听得时而皱眉,时而微笑,时而不敢置信,心底缓缓充盈着一种久违的淡淡喜悦。 如果可以解决读书问题,她愿意在简家这么一直干下去,只一点,不要给她派可能直面虫子的活。 下午,没了那些晦气的男生,好像虫子也跟着没了。她逐渐放松警惕,一口气干到晚霞满天,方才收工,告别陈叔回去。 回想今天一天,除了林璟钰一行人的恶意和那条大青虫,全是快乐的回忆,美丽的朱丽叶,友善的人,愉快的八卦时间,因为充实的劳动而显得香喷喷的午饭,还有此刻头顶格外灿烂的晚霞和清凉的晚风…… 她越想越开心,先是抿唇微笑,随即笑容越来越大,最后忍不住转了个圈,咧嘴大笑,露出右侧尖尖的小虎牙。 树上有只小松鼠,正捧着一颗松果,蓬松的尾巴,一对大门牙,小黑眼睛滴溜溜的,好奇地看着这个快乐的人类女孩。 人类女孩忍笑朝它挥挥手,它小心脏吃了一吓,一溜烟蹿没影了。 沉凌秋笑眯眯收回手,继续背着手,三步一蹦,两步一跳地朝林宅走。 身后传来车声,她没有在意,只是欢喜的动作放轻,但细节处依旧藏不住快乐的痕迹。 她不知道,坐在后座的,正是出门办事归来的庄奕辰。 * 庄奕辰远远就看见了沉凌秋,她很少女地转了个圈,灿烂的笑容一闪而过,便又背过身去。 她轻盈跳跃的背影传达着一个信息——她很快乐。 落日余晖随着她的动作在那头浓密的鬈发上跳跃,一双饱满纤细的蜜色长腿被染成淡淡的金色。她跳跃的身影让他莫名联想到一种动物,一只在夕阳下撒欢的小鹿。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庄奕辰赶紧摇头,试图甩开这莫名其妙的联想。 他告诫自己,沉凌秋是猛兽,不是小鹿。 他有些好奇——猛兽今天遇到了什么好事? 可是,她分明和往常没什么区别啊——很少有女生愿意上身的花衬衫和短裤,脸上腿上依旧沾了泥土,脏兮兮的,有点邋遢。 甚至更糟,庄奕辰不用猜就知道,那帮以简思文为首的恶少会如何嘲讽她,幸灾乐祸地看她出丑。 所以她究竟为何如此快乐?她不应该感到伤心吗? 汽车驶近了,他侧头看了沉凌秋一眼,车窗上贴着防窥膜,外面看不见里面,里面却将外面看得一清二楚。 这下距离更近,他看得更分明了。 女孩脸颊正面圆润有肉,但侧面线条却很清晰,头发夹在耳朵下,从耳朵到下巴,半只手掌便可包住。她眸光璀璨喜悦,微微昂着下巴,嘴角上扬,是个骄傲得意的模样。 晚风吹动着她天然蓬松的卷发。 这下不像小鹿了,像狮子王里顽皮快乐的小辛巴,站在高高的悬崖上,甩着尾巴,下一秒就要愉快地哼出歌来。 只不过小辛巴长得圆润结实、憨头憨脑,她却四肢修长、长相漂亮。 是的,漂亮。这是他首次意识到,原来这个叫沉凌秋的女孩,虽然不白皙,不文静淑女,可她的确是漂亮的。 在此之前,她鲜明的性格带给他的震撼冲击远大于长相,所以他不认为她漂亮。 而此刻,她收起张牙舞爪,完全像个普通少女,单纯甚至有些傻气地快乐着,她的漂亮,就像潮水褪去的美丽珊瑚礁一样,显露出来。 后视镜里,她按捺欢喜的身影逐渐消失,他收回视线,问自己,庄奕辰,你刚才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他调出林雁初的号码。 “奕辰?” 那头雁初的声音很温柔,青梅竹马的情谊,令他不自觉微笑。 微笑过后,他又严肃起来:“雁初,沉凌秋很缺钱吗?她今天去简家花园干活了,你知道吗?” “啊?”雁初似乎躺着,闻言立刻坐了起来,庄奕辰想象着她微微皱眉的样子,“我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 “我猜,她应该是缺钱,又或许……”庄奕辰本想说,又或许是故意给林家难堪,凭他对沉凌秋的了解,这种事她不是做不出。但他想到刚才马路上那一幕,他又将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总之,你和她谈谈,如果缺钱,就给她钱。但别让她再做这种事了,林家再不济,林叔再对她有意见,也不可能让她去别家打工干活……这太不像话了。” 事关林家颜面,林雁初面上有些发热,郑重应诺,又澄清道:“我真没想到,我以为她只是和我们有点不一样,没想到居然这么……” 林雁初一时找不到形容词,还是庄奕辰帮她补充。 “出格吗?雁初,她和我们的成长经历不同,身份也比较特殊,我们有时根本无法理解她的行为逻辑和所思所想。强行理解只会起冲突,以后井水不犯河水就好。” “……还有,”庄奕辰犹豫片刻,开口:“劝阿璟别太针对她,她那个性格……毕竟是个隐患,当心把她惹急了……” 惹急了会怎么样呢?庄奕辰想说她那个性格,惹急了说不定会对你们有人身威胁,他看过一些类似的新闻,被怒火烧掉理智的人破坏力是惊人的…… 林雁初心领神会。 可挂断电话后,庄奕辰盯着窗外的风景,脑中有个智慧的声音在清晰地质问他:庄奕辰,你刚刚还觉得沉凌秋像个单纯的小鹿,为什么又要对雁初言不由衷地诋毁她?你在掩饰什么?你又在抗拒什么? 他选择忽略这句质问。 * 沉凌秋在房间用电脑搜索学习资料,准备预习高二知识。 斯斯文文的敲门声响,对方也不出声,她就大概知道是谁了,走去开门,果然看到林雁初那张秀雅清丽的脸。 她有点纳闷:“有事?” 林雁初很少离沉凌秋这么近,因为这会提醒她比对方还矮的事实。她不喜欢这样,不是因为她对身高有执念,而是她不喜欢来自对方身高的天然压迫感。 她不愿在这个房间久呆,便决定速战速决。 “你今天去哪了?”林雁初看着沉凌秋的眼睛,仰着头,暗暗告诉自己,她是姐姐,不要丢了气势。 沉凌秋无意隐瞒,说去简宅打工了。她不免奇怪,林雁初吃错药了,跑来关心她? 林雁初不动声色打量着房间。这个房间不是很大,但也收拾的舒适妥帖。佣人不常来打扫她的卧室,所以这是她自己收拾的?倒是挺能干……不过那是什么? 两个塑料袋并排放在电脑桌边,里面隐隐透出黑色,和房间的装修格格不入。 见这养尊处优的便宜姐姐盯着干蘑菇和山栗子,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心中一动。 “那是蘑菇和栗子,蘑菇炖肉,栗子烧鸡,味道挺不错。你想吃吗?” 林雁初摇头。 沉凌秋无所谓地耸肩,问:“你突然问我干嘛?” 林雁初有种被掌握节奏的感觉,她不太高兴,加上就对她今天的行为有意见,语气就有点生气,在沉凌秋听来,就是一种柔和的盛气凌人。 “你很缺钱花?缺钱花你跟我说。但不要跑去给和我们家一样的人打工,很丢脸。” 沉凌秋瞬间冷脸。 她缓缓开口:“我不明白,我打个工,怎么就丢脸了?丢谁的脸了。” “林家的。” “我不是很懂这个逻辑,麻烦你给我解释一下。“ “你是林家的女儿,怎么可以去给简家打工!简家和我们是一样的人家!”林雁初觉得沉凌秋愚钝,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想不明白。 谁知沉凌秋讽刺道:“林家的女儿?我现在又是林家的女儿了?不好意思,我不觉得我是林家的女儿,林家只有一个女儿,她叫林雁初,不叫沉凌秋。我相信你也是这么认为的,不要妄想否认,不然你告诉我,为什么你总是当着我称林远峰‘我爸爸’呢?你那么注重礼数教养的人,为什么在听我直呼林远峰名字的时候,不纠正我呢?” 被当面拆穿自己都未曾深想过的小心思,林雁初小脸红白交错,一时间想不到反驳的词。 沉凌秋眼神洞察:“所以承认吧,在你心目中,林家只有一个大小姐。没关系,我也不稀罕,但麻烦你不要平时选择性遗忘,需要我尽义务的时候又间歇性想起。一以贯之是种美德,林大小姐。” 14.连个谢字都不说,真没教养! “你不要总是这么尖刻!”林雁初难得高声说话。 “你不要总是摆好姐姐的架子!”沉凌秋比她声音更大。 林雁初抿唇,觉得她真是不可理喻,直接把一张卡放到桌上,说:“这是我的零花钱,分你一半,密码6个1。总之你别去了。” 沉凌秋倚着衣柜,双臂环抱,瞟了眼那张金色的卡,说:“你和我什么关系,用得着给我钱吗?要给也是林远峰给,毕竟——他是我亲爹不是吗?你要真那么好心,不如帮我提醒他一句,他可不止一个女儿。” 知道她在故意激怒自己,林雁初不上当,只说:“你这话别去我妈跟前说,她好不容易才缓过来。” “大孝女,你孝顺你妈我没意见,但别拉我一起。我和你立场不同,不可能像你一样体贴你妈妈的。” 林雁初又有点冒火了:“你难道没有一点愧疚吗?你妈妈……她做错了事!” 又是这个问题,总是这个问题!她自己确实为私生女的身份感到羞耻,但不代表别人可以拿这件事来践踏她! “首先,我妈错了我没错!其次,我妈当时是被林远峰骗了,她不知道他结婚了!最后,就算我妈的无知也是一种错,难道林远峰没错吗?他才是罪过最大的那个!你们不要这么双标,有本事先问他的罪!可你们非但不怪他,还把他当英雄一样敬重瞻仰着!这是什么,帮亲不帮理,还是金钱的力量?” 林雁初淡淡一笑:“帮亲不帮理如何?金钱的力量又如何?你住进庄园,衣食住行难道不花钱?你以后读书深造难道不花钱?你说我装,我还说你装呢,有本事立刻从这里搬出去,别花我爸爸的钱啊。” 沉凌秋也笑了笑,拿起那张卡,晃了晃:“你说的有道理,谢了。” 林雁初立即转身离开。 沉凌秋在她离开后,将银行卡扔进抽屉,用力关上。 * 之后两天,沉凌秋没再去简家。一方面,500块够她买卫生巾了,另一方面,那天林雁初的话她多少听进去了点。她不觉得打工丢脸,但她左右不了林远峰的想法,她怕万一被他知道了,他又在餐桌上挑刺找茬。以自己的脾气,恐怕又难免一场冲突。 沉凌秋找到了谢小山。 谢小山问她:“又要我给你找活干?” 沉凌秋将5张毛爷爷扑克牌一样展开,显摆道:“我有钱了,我现在要下山购物了。你有没自行车,能不能借我?” 谢小山嗤笑:“这里最近的超市开车都要半小时,你骑自行车要骑多久?” “没办法,再久也要骑,就这两天,我必须去超市。” 谢小山哀叹一声,打开车门:“上来吧,反正今天夫人不在。再说了,你虽然……但要是一个人出了什么事,我可担待不起。” 沉凌秋忽略那句有可能是“你虽然不受林家待见”的话,含笑道谢,心想她果然没看错,谢小山就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热心小伙。 * 去超市买好东西,沉凌秋依约请谢小山吃饭。 小山谢绝,架不住沉凌秋坚持,直接上手把他往韩国料理店拖。 他无奈妥协。 他怀疑这是沉凌秋的糖衣炮弹,因为吃人嘴软,一顿饭后,他和沉凌秋已经有点哥俩好的意思了。 他一边往回开,一边跟沉凌秋历数林家各人的脾性。 他认知里的林远峰和莫蔚然,和沉凌秋认为的差不多,后者望着窗外,兴致缺缺地听着。 他说到林雁初,把庄奕辰拉到一块说。 “小姐和庄少爷青梅竹马,感情很好,又门当户对,不出意外,肯定会结婚。” 沉凌秋没有青梅竹马,少数几次看到庄奕辰和林雁初在一起,两人之间有着旁人插不进的亲密默契。她无法理解那种感情,便来了兴趣。 “你知道他俩谁先喜欢的谁吗?谁表的白?” 谢小山摇头:“这我哪知道?我才来两年而已。也许日久生情,处着处着就互相喜欢了呗。至于表白,我不知道,两人还没正式交往呢。” “为什么?明明两情相悦,为什么不正式交往?” “我怎么知道?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年纪算早恋吧?” 沉凌秋不以为然:“早恋而已啦。” “说到这个话题这么起劲——你想早恋啊?” “遇上喜欢的可以谈啊。”沉凌秋毫不避讳。 然后她迅速转移话题:“那林璟钰呢?林远峰和莫蔚然都不是草包,怎么会养出林璟钰那种一无是处只会天天惹是生非的儿子?” 谢小山作敬佩状:“这话只有你敢说!唯一的儿子,长得好看又聪明,爹妈姐姐外公外婆都往死里宠,宠坏了呗。” 说到这里,他告诫沉凌秋:“说真的,小少爷和先生真的有点像,就是不许别人逆着他。他现在处处跟你作对,你不能跟他硬碰硬,否则以他在家的地位,你只会越来越不好过。” “可是,”她垂下眼睫,声音幽微,“猫喜欢玩弄老鼠,老鼠不反抗的话,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很快,她的表情又明朗起来,好像激励自己:“后天就要开学了,开学会住校,住校就好了。” 谢小山叹气,知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觉得沉凌秋性格有一部分也和林远峰很像,那就是固执和骄傲。道理她都懂,可她不愿意对现实妥协,卑躬屈膝以获取一点实际的好处。 倘若这种固执骄傲能一直坚持下去,何尝不是另一种幸运呢? * 开学前夕,莫蔚然当着林远峰的面,把3万5的储蓄卡交给她,说这是未来一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 然后殷殷叮嘱:“要是不够一定要告诉莫姨。在学校好好学习,遇到困难及时……” 沉凌秋低头,没有看莫蔚然的表情,光是听声音她就觉得够了。 但又不好当着林远峰的面和她起冲突,林远峰拉偏架的实力,她已不想再领教了。 三周以来,和林远峰相处寥寥可数,但她已经知道了这位亲生父亲的脾气,顺他者昌,逆他者亡。她心里再不服气,也得憋着,只要她遵从命令,别再口出狂言,他也懒得跟她计较。 于是她默不作声地接过储蓄卡,打算继续吃饭。 可有人不想放过她。 林璟钰冷哼:“连个谢字都不说,真没教养!” 她霍然抬头,死死盯着林璟钰那张欠揍的嘴脸。 越看越不爽,她忍林远峰,不代表她还要忍他这个飞扬跋扈的儿子! 她想也没想,反唇相讥:“我是没爹娘教养,怎么,你想代劳吗?” 这话说得太尖锐,林璟钰迅速看向他父亲。 果然,林远峰面色一寒,把喝汤的勺子用力砸向沉凌秋。虽然失了准头,擦着她耳侧的碎发跌落在地,摔得四分五裂,一点没把她砸痛,可拿用过的汤匙砸人,这个动作本身就极具侮辱性。 明明他先挑衅我的!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她红了眼,仇恨地瞪向林远峰。 “怎么,你还不服?你说的那叫什么话?老子供你吃喝供你读书住豪宅,你把老子当仇人?!” 林远峰说着,就要起身,好像随时要离开座位冲过去打她。 沉凌秋承认,此刻她有点害怕。林远峰此刻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强悍的匪气,目光慑人,脸色阴沉,像是随时准备操刀干架的黑社会。 她被震慑住了,死死地咬紧牙关,不让自己发出一个音节,生怕一出口,就是哭泣甚至求饶。 气氛一触即发,林雁初立刻拉住林远峰:“爸爸,你消消气,气大了对身体不好。”又赶紧对沉凌秋使眼色。 在林璟钰和莫蔚然一闪而逝的诡谲目光中,沉凌秋嘴唇轻颤,良久哑着声音道:“我错了。” 然后她被赦免,获准坐下继续吃饭。 她继续吃饭,左手藏在桌下,用力捏着那张储蓄卡,硬质卡片刀刃一般割着她的手,她浑然不觉疼痛,因为只有这样,疼痛才能盖过心中翻滚的屈辱。 她对自己说,沉凌秋,你就是个懦夫。 15.她现在满心都是沈凌秋那头可爱的自来卷 博远中学是国内数一数二的重点中学,初高中合办,高中部毕业班一本率直逼100%,每年有1/3学生考进全国排名前三的大学,1/3赴海外名校,剩下1/3奔赴各个发达省会的一本……那句考进xx高中就等于半只脚迈进了大学,在博远中学,等于大半只脚就迈进了名牌大学。无数家长挤破脑袋想要把孩子送进博远,能进博远的学生,要么特别聪明,成绩特好,要么家里有钱有权,要么兼而有之。以博远为圆心,方圆十公里的学区房被炒到了天价,一个老破小可抵中环一套大平层。 沉凌秋不属于以上几类学生,她上完厕所,缓步行于走廊,将半个校园风光尽收眼底。 这是一所超乎她想象的学校,在寸土寸金的海城,占地面积极广,既像风景怡人的公园,又像设施齐全的体育场,教学楼和办公楼倒是依稀有几分朴素的影子,只是金玉其中,每个班多媒体、空调和图书角是标配。 如果说她以前就读的县一中是地上的瓦砾,那她即将在此学习生活两年的博远中学就是天空闪烁的星星。 原本弯腰坐在瓦砾堆中的沉凌秋,如今将星星握在了手中。她此刻再回想前晚,心中劝告自己,她也许不应该那么多不平,她应该感恩。 她走进高二6班。 高一升高二,是文理分科的转折点,有的班级被打散,有的基本保存原生力量。幸运的是,高二6班是前者。它是文科班,许多原本读文的学生义无反顾投入理科的怀抱,十几位文艺少年补充进来。 这也意味着,沉凌秋只是许多新鲜面孔中的一个,这有利于她快速融入新环境。 她一眼就看到坐在教室前排的何茵与林雁初。 是的,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会被分到林雁初的班上。昨天报名时看到班主任签到表上“林雁初”三个娟秀的楷体,她不由感叹,这是怎样一种孽缘。 不是孽缘,是林远峰派人一番打点后,校方以为她是林家亲戚,便想当然把她和林雁初分在一个班。不仅同班,而且同寝。 完全是一场双方当事人都不情愿的乌龙。 何茵是林雁初好友兼室友,也是正宗富家千金,只不过性格迥异于林雁初。 林雁初是长发柔顺的文静淑女,举止优雅,说话轻声细语;而她是齐耳短发的假小子,性格爽朗,不拘小节,从不屑掩饰爱憎。 二人从博远初中部升至高中,一直是好朋友。何茵喜欢住寝室,不愿住家里,林雁初便陪她一起住。反正博远的学生寝室条件不差,配空调和独立卫浴的四人寝,每人都配有一米五的床,空间不小。 以上信息,一部分是沉凌秋住进寝室,暗暗观察得出的,一部分则是何茵亲口告诉她的。 何茵毫不掩饰对她的好奇与亲近之意。 昨夜整理好内务,何茵坐在林雁初的床上,林雁初坐她旁边安静地翻书。 她问沉凌秋:“高二还能转来博远,你家干嘛的?有点厉害啊。” 何茵这话重点落在后半句,不为窥探,只想和转学生套套近乎。 她觉得沉凌秋长得很可爱,那头小狮子样蓬松的卷发她私心很想上手摸一摸,揪一揪。 沉凌秋貌似没get到她的好意,眼神一闪,莫名朝林雁初瞅了眼,然后摇头:“不厉害……他们……都是农民。” 何茵吃惊,随即疑惑,较真道:“不对啊,那你有海城户口吗?连海城户口都没有,你怎么在这里参加高考?” 沉凌秋笑了下:“我户口暂时挂在一个亲戚家,他是海城人。” 实际上,沉凌秋的户口既不在原籍也不在林家,林远峰疏通关系,把她加进一个80岁老人的户口簿里,名义上是祖孙关系,实际上她连那个老人家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何茵听得似懂非懂,只隐约觉得要办成这些事再把她塞进博远,不是一般家庭办得到的。 不过无所谓,管它呢,反正她又不是查户口的。她现在满心都是沉凌秋那头可爱的自来卷。 何茵是个爽朗大方的女孩,直性子,且憋不住话,忍到现在已是她的极限。 她终于忍不住了。 她起身,离开林雁初,坐到沉凌秋身边。 沉凌秋被她眼神里的小星星惊了一惊,之后心田便泛起久违的喜悦的涟漪。 只听何茵夸奖她的头发好看,然后满脸期待地问她:“我可以摸一摸吗?” 正如何茵觉得她的鬈发可爱,沉凌秋也觉得满心想摸摸她头发的何茵可爱。 她于是露齿一笑,大方点头。 何茵看到她那颗小尖牙,瞬间觉得她更可爱了。 林雁初听着对面两个女孩一见如故的交流,有些气闷。 之后沉凌秋单独找林雁初说,未免麻烦,两人最好装作不认识。林雁初说她也正有此意,毕竟她的身份的确很难解释。 若是昨天,沉凌秋必然以为这话是在讥讽她的出身,不过她刚到第一天,就认识了一位脾性相投的好朋友,她心情好,听完这话非但不生气,反而破天荒朝林雁初嫣然一笑。 “那就谢谢啦。”